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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省2014年艺术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使用规定出台

来源:山东教育招生考试院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12-09

  为做好2014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公平、公正地选拔艺术类专业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的有关规定,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评卷山东艺术学院承担造型基础科目、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承担色彩基础科目的评卷工作。

  统考成绩的使用。31所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和参照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普通高校、部属院校、211工程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可在我省统考的基础上进行校考,也可使用我省统考成绩;民办高校、独立学院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及所有在我省招生的美术类高职(专科)专业均使用我省美术类专业统考成绩,学校不再单独组织校考[经教育部批准可以组织高职(专科)专业校考的院校除外];其他省属本科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原则上使用我省统考成绩。因特殊原因需进行校考的,必须经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工作委员会批准。

  报名参加校考的美术类考生,必须取得《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未取得《山东省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本科合格证》的美术类考生,即使报名参加了校考,我省也不承认其校考成绩

  省统考成绩和校考成绩不能通用。省统考成绩适用于认定省统考成绩的所有院校,校考成绩只能用于本校。

  相关文章链接:2014年山东省艺术美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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