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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长春师范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长春师范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12-05

  七、热点关注

  书法学专业(师范类)

  书法是中华民族的文化瑰宝,是人类文明的宝贵财富,是基础教育的重要内容。通过书法教育对中小学生进行书写基本技能的培养和书法艺术欣赏,是传承中华民族优秀文化,培养爱国情怀的重要途径;是提高学生汉字书写能力,培养审美情趣,陶冶情操,提高文化修养,促进全面发展的重要举措。当前,随着信息技术的迅猛发展以及电脑、手机的普及,人们的交流方式以及学习方式都发生了极大的变化,中小学生的汉字书写能力有所削弱,为继承与弘扬中华优秀文化,提高国民素质,有必要在中小学加强书法教育。《教育部关于中小学开展书法教育的意见》中提出“地方各级教育行政部门应有计划、有步骤的安排书法教师的培养和培训,逐步提高教师书法的教育教学的能力和水平”。结合中小学书法学专业师资力量短缺和我校教育教学的实际情况,我校于2013年向教育部高等教育司申报书法学本科专业并获得批准,2014年正式招生。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师范类)

  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是我校与俄罗斯克麦罗沃国立文化艺术大学合作开展的本科教育项目。本教育项目采取“4+0”和“2+2”两种培养方式。我校与俄方学校制定共同的教学计划,引进俄方先进的专业课程和先进师资。学生修满规定的学分,成绩合格,达到毕业标准,获得长春师范大学颁发的本科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如果学生在前两年通过俄语一级水平考试,完成规定的课程和学分,即有机会到俄罗斯完成后两年的学业,达到俄方规定的毕业要求后,可获得俄方颁发的学士学位证书(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为同一本)。该合作办学项目,借鉴俄罗斯音乐艺术教育的优势,在音乐学专业传统课程的基础上增加俄罗斯民族音乐、室内乐演唱、室内乐演奏、艺术指导等俄方专业课程。在理论教学的同时,注重音乐表演的实践,学生毕业后可在中高等学校、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关、出版及广播、影视部门等部门从事相关工作。

  八、艺术类本科专业介绍

  (一)音乐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具备独立完成音乐教育工作、适应中小学音乐教育全方面、实用性的高素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声乐、钢琴、器乐、基础乐理、视唱练耳、指挥、歌曲作法、小型乐队配器、舞蹈基础与形体训练等。本专业毕业生可以在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机构等单位担任教师,也可在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构从事研究编辑管理等工作。

  (二)音乐与舞蹈学类(中外合作办学)(音乐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掌握音乐教育基础理论、技能,具备较高的与国际接轨的文化素养、较强的艺术表现能力和综合实践能力的高素质音乐教育工作者。课程设置包括乐理、视唱练耳、和声、复调、合唱与指挥、中外音乐史、声乐、钢琴、室内乐、乐队风格史等中外专业课程。毕业生可在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机构等单位担任教师,也可在艺术研究单位和文化机构、出版及国际交流、广播影视等部门工作。

  (三)音乐表演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通过学习音乐表演的基本理论和知识,培养能够在文艺团体、艺术院校等相关部门从事表演、教学工作的高级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表演、音乐技术理论、音乐史、民族民间音乐、重奏(唱)及合奏(唱)等。本专业毕业生可到电视台、歌舞剧院(团)、电视剧制作中心、宣传部门、文教事业单位从事演唱、创作和音乐制作工作以及在高等院校从事教学科研工作。

  (四)舞蹈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具备一定的舞蹈表演、教学、编创能力,能在教育领域从事相关工作的高级实用型舞蹈艺术人才。课程设置包括中国古典舞基训、中国民族民间舞、中国古典身韵、舞蹈编导、舞蹈教学法、中国舞蹈史、舞蹈生理学、舞蹈解剖学,学生还可以选修乐理、视唱练耳、钢琴基础等课程。本专业毕业生可在中小学校、艺术教育机构等单位从事教学工作,也可在专业表演团体、群众文化艺术机构、演艺机构从事舞蹈表演、编导、研究以及艺术策划与指导工作。

  (五)舞蹈表演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具有舞蹈表演与编导的基本理论与专业技能,有较好的审美感和创造性思维,掌握分析和研究舞蹈作品的方法,具备在各级文艺团体、企事业文化机构、艺术传媒中心和学校从事舞蹈表演、编导与策划以及学校美育教育工作能力的高等复合型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芭蕾舞基训、古典舞基训、古典舞身韵、中国民族民间舞、舞蹈艺术概论、中外舞蹈史、现代舞、舞蹈创编与写作、舞蹈欣赏、舞蹈排练(剧目)。本专业毕业生适合在专业表演团体、群众文化艺术机构、学校、科研单位、演艺机构从事舞蹈表演、编导、研究以及艺术策划与指导工作。

  (六)美术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是为适应美术教育发展而开设的一个专业,包括油画、中国画和艺术设计三个专业方向。按照教育部加强素质教育、拓宽专业口径的要求,发挥不同学科之间交叉融合、专业培养有主有辅的特点,坚持传授知识、培养能力、提高素质相结合的原则,努力构建基础扎实、知识面宽、能力强、素质高的新型人才培养模式,培养具有一定美术专业技能、广博人文社科知识、深厚艺术修养的美术专门人才。教师科研成果不断创新,油画课程为省级重点建设课程。学生毕业后适合大、中、小学艺术教育工作,在文化艺术、新闻出版、艺术编辑、艺术设计等领域从事艺术策划与创意工作。课程设置包括教育学、心理学、教学方法论、教育实习、中外美术史、素描、色彩学、中国画、油画、构图学、水彩技法理论、综合设计、计算机辅助设计、创作等。

  (七)书法学专业(师范类)

  本专业依托我校“大文科”雄厚的办学实力,以书法理论与书法创作为主,兼具篆刻以及中国画的基础理论知识和基本技法,注重高等书法教育“文化”与“艺术”的双重性,培养具有宽泛文化视野、良好综合素质的社会急需人才。课程设置包括各体书法技法、中国书法史、古代汉语、书论选读、篆刻、创作实践、国画基础、教育实习等。学生毕业后可在各级各类学校从事书法教学、研究以及文化、出版、美术馆、博物馆等相关方面的高级书法专门人才。

  (八)视觉传达设计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具有国际设计文化视野、中国设计文化特色、适合于创新时代需求,集传统平面(印刷)媒体和现代数字媒体,在专业设计领域、企业、传播机构、大企业市场部门、中等院校、研究单位从事视觉传播方面的设计、教学、研究和管理工作的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艺术设计史、装饰设计、图形创意、版式插图设计、标志设计、书籍设计、广告设计、VI设计、展示设计等。

  (九)环境设计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适应我国社会主义经济建设的发展需要,掌握专业基础理论、相关学科领域理论知识与专业技能,并具有创新能力和设计实践能力,能在高等艺术学校从事环境设计或教学、研究工作,在艺术环境设计机构从事公共建筑室内设计、居住空间设计、城市环境景观与社区环境景观设计、园林设计,并具备项目策划与经济管理、教学与科研工作能力的高素质环境艺术应用型和研究型人才。课程设置包括建筑设计史、构成设计、基础制图、人体工程学、居住空间设计、办公空间设计、商业空间设计、酒店空间设计、展示空间设计、景观设计、公共艺术等。

  (十)动画专业(非师范类)

  本专业培养从事动画创意、设计和编导及二维、三维动画、无纸动画创作理论与实践方面的专业人才。具备能在动画教学、新闻出版、电影电视、网络、影像、游戏、广告等媒体制作岗位上独立进行教学、科研、创作、设计、编导、管理和适应其他相关电脑美术工作的应用型和复合型高级专门人才。课程设置包括动画素描基础、色彩构成、二维动画、三维动画、动画编剧、视听语言、分镜头台本、无纸动画、后期合成、动画短片创作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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