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充分体现我院阳光招生工程,促进推免生校际交流,使得我院更多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能进入我院硕士研究生阶段学习,根据《教育部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加强推荐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研究生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13]8号)精神,特制定中国美术学院2014年接收推荐免试研究生录取实施细则:
一、复试对象与名额
1、通过我院推免生资格审查者;
2、根据各院系录取计划,共接收45名推免生。原则上每位招生导师(组)接收名额不超过当年招生计划的50%。
二、复试科目
复试科目分为专业笔试、外语听力测试和综合面试三部分。
三、复试内容和成绩
1、专业笔试:(试卷满分为150分)
▲美术学学科各研究方向的考生为“创作”;
▲艺术学理论学科各研究方向、设计学“设计理论及应用研究”研究方向的考生为“专业写作”;
▲设计学(除设计理论及应用研究外)学科、戏剧与影视学各研究方向的考生为“设计”。
2、外语听力测试:满分为100分(折合成10分)。
3、综合面试:满分为40分。
4、以上三部分考试成绩总分折合满分为200分。
四、录取原则
1、学术型、专业学位型研究生原则上以推免生资格确定的身份录取,院招生委员会可以按照有关规定在两种类型之间、相近研究方向之间作适当调整。
2、专业笔试成绩115分以上者(含115分),才能参加综合分排名,按照综合分排名择优录取。
3、资格审查合格,体检合格。
五、其他
1、请本校拟录取考生(含已落实接收学校的外推考生)在10月22日(周二)下午2:00到中国美术学院南山校区1B306教室集中。
2、网上报名与现场确认:外校推荐被我院拟录取考生到所在学校领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核发的报名校验码,凭校验码于国家规定的时间到“中国研究生招生信息网(http://yz.chsi.com.cn)进行网上报名;并于2013年11月10日—14日到我院现场报名点进行现场确认,办理正式报名手续。未进行网上报名和现场确认的拟录取考生,不能被录取。
3、网上报名以后,外校推荐被我院拟录取考生须将正式加盖省级高校招生办公室公章的《全国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含直博生)登记表》于2013年10月29日前寄送我院招生办公室。
4、资格复审:推免生出现下列情形之一者,取消拟录取资格:
(1)不能取得本科毕业证;
(2)其他依据教育部相关文件规定不能被录取者;
(3)其他违反我院研究生招生录取规定的事项。
联系地址:浙江省杭州市南山路218号中国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
邮编:310002。咨询电话:0571-87164629。
中国美术学院招生网站:http://zb.caa.edu.cn
中国美术学院
2013年10月1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