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全面反映高校毕业生就业实际情况,完善就业反馈机制,教育部要求,从2013年起,各高校要编制并发布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今后将作为大学安排招生、设置专业、改进人才培养模式的重要依据。
高校毕业生就业质量年度报告的基本情况应包括毕业生的规模、结构、就业率、就业流向等;主要特点应包括促进毕业生就业的政策措施、指导服务等;相关分析主要是对毕业生就业状况的数据分析、结论总结等;发展趋势主要是对毕业生就业的趋势性研判;对教育教学的反馈主要是就业状况对招生、专业设置、人才培养等方面的影响。各高校还可根据实际增添、补充相关内容,使年度报告更加完善、更有说服力。
各地教育部门和高校将把报告的相关信息作为招生计划安排、学科专业调整、教育教学改革等方面的重要参考,健全专业预警、退出和动态调整机制,使高校学科专业设置与社会需求相匹配,增强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和职业转换能力。
按照教育部的要求,部属高校应在2014年2月底前,其他部门所属高校和地方所属本科高校应在2014年底前,高职院校应在2015年底前完成首份报考。此后,高校应在每年年底前发布当年就业质量年度报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