科类代码与报考类别的对应关系如下:
科类代码 |
科类 |
1 |
普通文科、蒙授文科 |
3 |
汉授美术(文)、汉授音乐(文)、汉授编导(文)、其他艺术(文)、蒙授美术(文)、蒙授音乐(文)、蒙授其他艺术(文) |
4 |
汉授体育(文)、蒙授体育(文) |
5 |
普通理科、蒙授理科 |
7 |
汉授美术(理)、汉授音乐(理)、汉授编导(理)、其他艺术(理)、蒙授美术(理)、蒙授音乐(理)、蒙授其他艺术(理) |
8 |
汉授体育(理)、蒙授体育(理) |
9 |
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报考类别对应科类 |
如:呼和浩特市新城区某考生参加2014年普通高校招生考试,报考普通理科,顺序号为0001,其科类代码为5(普通理科),考试类型代码为1(秋季统考),其考生号应为:“14150102150001”。如为单独考试则其考生号可变为“14150102950001”。
4、采集考生笔迹信息
报名期间,在报名确认现场所有报名的考生必须在《诚信考试承诺书》的指定位置,由本人亲自书写《诚信考试承诺书》所包含的内容(其中报考蒙授类别的考生须用蒙文书写)。报名结束后,将已完成现场照相信息确认考生的《诚信考试承诺书》随2013-2014学年第一学期全区普通高中学业水平考试答题卡一同送回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2014年1月2日完成现场照相信息确认考生的《诚信考试承诺书》由盟市考试中心送回2014年认定教师资格考试答题卡时一同送回),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统一扫描备查,考试结束后要和考生答卷(含艺术类专业考试)笔迹进行比对,若出现不一致,将按照替考处理。
5、采集部分考生指纹信息
报考美术类、音乐类、编导类、其他艺术类、美工设计类、体育类的考生,以及申请获得高水平运动员资格和高考体育加分的考生,还需采集指纹,这些考生在参加艺术统考、联考和体育测试入场时要通过指纹认证系统进行身份验证。
6、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考生报名信息库中的数据,打印考生《报名登记表》、《外语口试成绩登记表》、《享受政策性照顾分数审核表》。其中《报名登记表》需由考生本人校对、确认签字。
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要认真核查考生基本信息和报考信息,包括户口所在地、民族、考生居民身份号码、政治面貌、毕业类别、毕业学校、外语语种、考何民语、考试类型、报考科类、考生类别、考生特征、本人简历、家庭主要成员信息、是否为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等内容。
校对中发现的错误要及时修改,修改后再由考生本人校对、确认,直到全部信息正确为止。经考生本人校对、确认签字的《报名登记表》装入考生档案,《考生预报名表》留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保存备查。《考生报名登记表》一经签字确认,考生居民身份号码等考生信息一律不得更改。
本人校对、确认不认真或委托他人签字确认造成信息错误,影响考生参加考试、录取、入学注册等,责任自负。
7、报考美术类、音乐类和编导类的考生,持我区统一发放的《专业统考考试通知单》参加相应的统考,此通知单由施考学校在考前打印并加盖公章后发放给考生本人(具体时间届时咨询相关高校)。若参加校考,须持《专业考试准考证》。
报考其他艺术类的考生,持我区统一发放的《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相应的专业考试联考或校考。
报考运动训练民族传统体育类考生持我区统一发放的《专业考试准考证》到有关招生院校(或其指定地点)参加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考试。
《专业考试准考证》在考生报名结束时发给考生。未持《专业考试准考证》参加相关考试的考生,一律不予安排。
8、参加高水平运动员、保送生、艺术特长生、自主招生相关考试考生须持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打印的《单独招生加试准考证》参加院校组织的考试,考生参加考试报名时一定要给学校提供考生号,录取院校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的信息中要包含考生号,否则不予认定。
9、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可于2014年4月20日左右下载本盟市全部考生的报名信息,完成考场编排的各项相关工作。
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根据考生人数设置考场、制作考场设置数据库、编排考场。编排考场时生成考生座位号,考试时考生按《准考证》上指定的座位序号对号入座。考点、考场安排须符合自治区相关规定。
高等职业院校对口招收中等职业学校毕业生各科类考生均不得安排在职业中学参加考试。
盟市编排考场后,生成本盟市报名信息库,在规定的时间通过互联网报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经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验收合格后盟市教育招生考试机构方可打印考生《准考证》、桌签、座次表及各种统计表、册。
五、考生政策性照顾项目上报
考生在高考报名时已经取得或具备的政策性照顾项目在网上预报名时应据实填写。考生属于下列两种情形之一的,视为自行放弃相应的政策性照顾项目,不再享受相应的政策性照顾分:
(一)考生没有按时、按要求提供相关证明材料;
(二)属于在高考报名前取得或具备的照顾项目,考生在预报名时却没有据实填写。
属于在高考报名前取得或具备的照顾项目有:台湾省籍青年,华侨子女、归侨子女、归侨, 2003年、2004年因公感染非典死亡或持有非典伤残证人员子女。享受这些照顾项目的考生,预报名时须据实填写相应的照顾项目并在照相确认信息时提供相关证明材料。考生高水平运动员的相关证明材料要按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的要求,在规定时间内上交;否则,不予受理相关的审核认定,考生亦不得享受相应的高水平运动员招生政策。其他政策性照顾项目的审核认定工作及其他未尽事宜按照《内蒙古自治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享受政策性照顾项目考生资格审核认定办法(暂行)》执行。享受政策性照顾项目的审核认定表由旗(县、区)教育招生考试机构通过招生考试办公平台打印。
2013年以前(含2013年)参加过高考的考生,不再享受限定为应届毕业生所能享受的政策性照顾分。
六、考生成绩公布
我区高考各科目继续实施网上评卷,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负责组织高考网上评卷工作。评卷工作结束后,经履行质量检查和违规考生处理等相关程序,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及时采用以下四种方式向考生公布成绩:一是通过自动语音信息台查询;二是通过160人工语音信息台查询;三是手机短信点播查分;四是通过互联网查询。考生可按《准考证》上公布的方式进行分数查询。
需要高考成绩证明的考生,可通过内蒙古招生考试信息网打印高考成绩查询的网页,经自治区教育招生考试中心相关人员审核后加盖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中心公章即可。
七、考生服务
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信息网同时开展网上咨询,安排专人解答考生提出的问题。考生也可以发短信到106288331,通过手机短信进行咨询。还可以通过电话语音咨询,内蒙古教育招生考试中心将为考生提供自动语音咨询的呼叫中心,届时考生可以拨打0471967188进行咨询,为考生提供了方便快捷的咨询渠道。
八、考生电子档案的管理与使用
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管理系统属于国家事务性信息系统,考生电子档案是普通高校招生录取的专用信息,要建立岗位责任制,由专人负责管理和维护。考生电子档案仅限于普通高校招生录取时向有关学校提供,其余时间,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以任何理由索取考生电子档案。
附件1:
内蒙古自治区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参加高考报考
高职(专科)专业承诺书
考生姓名: 考生身份证:
家长1姓名: 家长1身份证号:
家长2姓名: 家长2身份证号:
本人及家长(监护人)已经知悉并遵守《关于区外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区参加中考和高考工作的意见》(内教办字[2013]25号)之规定。现郑重承诺:由于考生本人无内蒙古户籍(或不符合内蒙古相关报考条件),考生本人申请2014年在内蒙古自治区参加高考,并自愿放弃所有院校本科专业的志愿填报与录取资格,只参加高职(专科)专业的志愿填报与录取。
考生签名:
家长签名1:
家长签名2:
日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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