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天津市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于近日开始,今年首次采取网上报名录入信息、现场确认、三级资格审查的方式。11月14日至11月18日为网上报名录入信息阶段,11月20日至11月24日为现场确认阶段,此后对所有报考者进行资格审查。符合条件的报考者须在规定时间内履行报名相关手续,逾期不再补报。
根据《教育部、国家民委、公安部、国家体育总局、中国科学技术协会关于调整部分高考加分项目和进一步加强管理工作的通知》文件的规定,按照提前告知的原则,本市2014年将实施两项高考照顾政策的调整:
一是获得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运动项目为田径、篮球、足球、排球、乒乓球、武术、游泳、羽毛球、网球、跆拳道的应届生,须参加市级统一测试并达到相应标准,享受高考成绩总分基础上增加20投档的照顾政策。除以上10个运动项目外,获得其他运动项目国家二级运动员(含)以上称号的学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二是获得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赛区一等奖的学生,不再具备高考加分资格。
高考报名须知网上报名时间及相关要求
11月14日至11月18日,符合条件的报考者登录招考资讯网(www.zhaokao.net),进入天津市普通高考网上报名系统,按照要求和提示,录入报名信息,核对无误后提交,并记住网上报名序号。报考者须按规定选择现场确认的地点:应届毕业生须选择学籍所在中学为现场确认地点,往届毕业生及符合条件的其他报考者须选择户籍所在区县招办指定的地点作为现场确认地点。
现场确认报名信息时间
已履行网上报名手续的报考者,于11月20日至11月24日现场确认报名信息。
“三级”审查报考者资格
为确保普通高考公平公正,本市高考报名实行中学、区县考试机构、市有关部门三级资格审查的办法。各接收报名的中学、区县考试机构按照“谁审查、谁负责”的工作责任制和责任追究制,严格审查每位报考者资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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