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市招生办获悉,2014年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报名将于2013年11月19日开始。市招生办就我市2014年高考报名有关事宜作出了安排。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报名须有在我省高中阶段3年学籍
从省外迁入的单人户口考生(含和非直系亲属户口在一起的考生)在辽宁省报名,要求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在辽宁省的户籍满3年、高级中学学籍为3年,其中是往届毕业生的还须具备辽宁省普高毕业证书;从省外迁入全家户口的考生(含和父亲或母亲一方户口在一起的考生)在辽宁省报名,要求户籍迁入时间须在辽宁省高考报名工作开始前,应届考生的辽宁省普高学籍要求截止到报名开始之日满一年,往届考生或社会青年须具备辽宁省普高毕业证书。
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在我省参加高考报名要求是:在我省高中阶段有3年学籍,并有完整学习经历(须具有我省高中阶段学校初始注册学籍);父母在我省具有合法稳定职业和合法稳定住所(含租赁)。
在中国定居的外国侨民符合上述条件,持省公安机关填发的“外侨居留证”可参加高考报名。华侨、港澳地区及台湾省学生报考内地普通高校,须到教育部联合招收港澳台学生办公室办理相关报名手续,参加教育部单独组织的联合招生考试。
考生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19日至21日,其他类别考生报名时间为2013年11月23日至29日。高职(三校生)报名时间另行通知。
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高中学校统一组织报名
应届高中毕业生由学籍所在高中学校统一组织报名。往届毕业生、社会考生、外省市回户口所在地报名的考生、符合条件的外国侨民一律到户口所在区市县招生办报名。具体报名时间请考生提前同区招生办联系(联系电话附后)。
随迁子女考生由学籍所在学校(往届生由原毕业学校)统一组织到学校所在县(市、区)招考办申请报名。长期在我市工作的外省、市职工及子女,以及我省因上述原因在外省、市借读的考生须回户口所在地报名。
随迁子女考生报名需填写经有关学校、学校上级学籍主管部门确认的《2014年辽宁省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高考报名申请表》(此表作为考生学籍、学习经历证明,同时也作为考生父母职业和居所的证明材料)、入学证明、学历证件:由组织报名学校统一提供的考生高中阶段学校新生录取名册原件、复印件;往届生还须提供毕业证书。
持第二代居民身份证报名的考生采用身份证阅读器采集基础信息及头像。未办理第二代居民身份证的考生报名实行电子照相,电子照片将应用于报名登记表、体检表、附表、准考证、考场对照表等。
艺考类考试加试时间确定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的考生于2013年12月5日至6日领取《2014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于考前一天到考点了解考试的具体安排。音乐舞蹈类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时间为2013年12月20日至23日,地点在沈阳音乐学院(沈阳市和平区三好街61号)。戏剧与影视学类考生报名信息确认时间为2013年12月9日至12日,地点在辽宁大学(蒲河校区)。
美术类专业省统考于2013年12月14日进行;音乐舞蹈类专业省统考于2014年1月13日至15日进行;戏剧与影视学类专业省统考自2013年12月21日进行。
发现“高考移民”可拨打举报电话
考生不得以任何形式在本地或异地重复报名,一经查实取消其第二次报名信息,以虚假材料实行重复报名等情节严重者将按照有关规定给予取消考生资格等处理。保送预备生和部分高校提前单独招生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报考运动训练、民族体育和高校单独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全国普通高校招生报名。
严禁将往届生当作应届生报名,严禁高中在校生报名,严禁“高考移民”。
市招生办强调,若因资格审查把关不严而出现有往届生冒充应届生等情况,要追究有关学校或区市县招办负责人和有关人员的责任。不符合报名条件的在校生等,如采取欺骗手段取得高考报名资格,一经发现将按《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教育部令第33号)处理。
若发现高考报名有弄虚作假和“高考移民”现象,请拨打举报电话。
大连市招生办举报电话:
84613729 83698053
各区市县招生办电话:
中山区:82635860
西岗区:83683522
沙河口区:84328373
甘井子区:86601714
旅顺口区:86367773
金州新区:87693375
普兰店市:83112745
瓦房店市:85601171
庄河市:89812993
长海县:8988278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