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吉林师范大学2013年吉林美术类专业高考录取分数线

来源:吉林师范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10-28

  吉林师范大学2013年吉林美术类专业高考录取分数线

省份

美术学

绘画

动画

环境设计

视觉传达设计

综合分(文)

综合分(理)

综合分(文)

综合分(理)

综合分(文)

综合分(理)

综合分(文)

综合分(理)

综合分(文)

综合分(理)

吉林省

510

503.2

462.4

485.4

466.8

495.6

469.4

527.6

478.4

498.2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音乐学、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在文化课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分数线、且专业课成绩合格的考生中,先按文化课成绩从高到低,以招生计划的150%比例调阅考生档案,确定学校最低文化课控制线,再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音乐表演专业: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在所在省投档的考生中,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美术学、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绘画、动画专业:文化课成绩在考生所在省最低控制线上且专业课成绩合格,在所在省投档的考生中,按综合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文化课成绩总分的60%+专业课成绩总分的100%。

  加试要求:报考艺术类专业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专业考试且考试合格(吉林省和辽宁省的美术类专业考生、内蒙古自治区的美术类和音乐类考生,承认相应省(区)对应专业的联考合格成绩),否则不予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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