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西省
7月12日,我院在江西省艺术类本科录取已经结束,实际录取27人,具体情况如下:
书法学录取3人,文化课最高247分,最低209分,专业课最高209.33分,最低207分;
绘画录取4人,文化课最高310分,最低239分,专业课最高208.67分,最低207.33分;
环境设计录取5人,文化课最高288分,最低216分,专业课最高216.33分,最低207.66分;
视觉传达设计录取15人,文化课最高302分,最低215分,专业课最高216.67分,最低207.34分。
吉林省
7月12日,我院在吉林省艺术类本科录取已经结束,实际录取6人,具体情况如下:
绘画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267分,最低261分,专业课最高243分,最低243分;
环境设计录取1人,文化课最高310分,最低310分,专业课最高252分,最低252分;
视觉传达设计录取3人,文化课最高351分,最低276分,专业课最高257分,最低249分。
江苏省
7月11日,我院在江苏艺术本科录取已经结束,实际录取27人。具体情况如下:
书法学录取3人,文化课最高265分,最低248分,专业课最高204分,最低188分;
绘画录取6人,文化课最高258分,最低248分,专业课最高209分,最低198分;
环境设计录取4人,文化课最高250分,最低241分,专业课最高217分,最低210分;
视觉传达设计录取10人,文化课最高255分,最低232分,专业课最高221分,最低200分;
音乐学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226分,最低211分,专业课最高257分,最低255分;
音乐表演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230分,最低223分,专业课最高248分,最低245分。
河南省
7月14日,我院在河南艺术本科录取已经结束,实际录取39人。具体情况如下:
书法学录取4人,文化课最高319分,最低302分,专业课最高321分,最低225分;
绘画录取6人,文化课最高329分,最低302分,专业课最高218分,最低185分;
环境设计录取4人,文化课最高330分,最低307分,专业课最高231分,最低223分;
视觉传达设计录取11人,文化课最高404分,最低302分,专业课最高239分,最低209分;
音乐学录取5人,文化课最高314分,最低283分,专业课最高139分,最低111分;
音乐表演录取9人,文化课最高379分,最低280分,专业课最高144分,最低108分;
河北省体育类与艺术类
7月15日,我院在河北艺术本科录取已经结束,实际录取53人。具体情况如下:
书法学录取4人,文化课最高388分,最低345分,专业课最高234分,最低204分;
绘画录取10人,文化课最高379分,最低312分,专业课最高258分,最低202分;
环境设计录取4人,文化课最高411分,最低336分,专业课最高236分,最低220分;
视觉传达设计录取9人,文化课最高437分,最低314分,专业课最高229分,最低218分;
音乐学录取5人,文化课最高394分,最低345分,专业课最高147分,最低140分;
音乐表演(声乐)录取4人,文化课最高357分,最低317分,专业课最高137分,最低134分;
音乐表演(器乐)录取3人,文化课最高310分,最低280分,专业课最高134分,最低124分;
音乐表演(舞蹈)录取3人,文化课最高355分,最低316分,专业课最高134分,最低123分;
音乐表演(钢琴)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392分,最低310分,专业课最高128分,最低127分;
安徽省
7月17日,我院在安徽艺术本科录取已经结束,实际录取6人。具体情况如下:
绘画录取2人,文化课最高332分,最低283分,专业课最高339.00分,最低329.51分;
环境设计录取1人,文化课最高315分,最低315分,专业课最高298.51分,最低298.51分;
视觉传达设计录取3人,文化课最高458分,最低302分,专业课最高297.50分,最低269.75分;
湖北省
7月23日,我院在湖北艺术本科录取已经结束,实际录取18人。具体情况如下:
绘画录取4人,文化课最高345分,最低315分,专业课最高232分,最低194分;
书法学录取1人,文化课最高314分,最低314分,专业课最高196分,最低196分;
环境设计录取3人,文化课最高345分,最低314分,专业课最高212分,最低199分;
视觉传达设计录取10人,文化课最高350分,最低312分,专业课最高221分,最低198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