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9月27日上午,我院与东京艺术大学(Tokyo University of the Arts)国际交流协议签署仪式在东京艺术大学举行。院长鲁晓波、副院长张敢、国际合作与交流办公室主任臧迎春,东京艺术大学校长宫田亮平、东京艺术大学美术学院院长保科丰已等出席了协议签署仪式。
根据协议,双方同意本着平等、互利的原则,共同开展学术交换项目,加强双方在艺术、设计领域的学术交流,增强双方在教育与研究领域的合作。双方同意在学生交换、教师和学者交换、合作研究、联合展览等方面展开合作。
东京艺术大学是日本唯一的国立艺术大学,在日本国内被一致公认为日本最高的艺术家培养机构。东京艺术大学也一直是我院在日本的重要合作伙伴之一。我院先后在1989年、2000年、2006年与东京艺术大学签署艺术交流协议书,此次合作交流协议的签署进一步巩固了双方的传统友谊,深化了双方长期以来的友好合作关系,并在学生互换方面制定了具体可行的实施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