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省2011年统考艺术类专业合格分数线
根据湖南省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有关规定:考生必须取得全省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相关专业合格资格,才能参加省外院校艺术类专业校考和在湘部委院校广播电视编导、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的校考。我省2011年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分为音乐、舞蹈、美术、服饰艺术与表演、播音与主持艺术、编导、表演、书法艺术和书法教育、影视节目制作、摄影摄像十个专业类别。今天,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全省2011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有关专业合格资格线。
各专业合格资格线均为150分。
考生即日起可通过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址:www.hneeb.cn)或声讯台16885128以及人工台1607160查询本人成绩;联通用户可以通过发送“GKCJ#”加“考生号后10位”到1062899261查询;移动、电信C网、电信小灵通用户可以通过发送“CJYS#”加“考生号后10位”到1062899261查询。相关专业合格资格考生名单同时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网站上公示,不另行发放统考专业考试合格证。
省外院校在我省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于1月23日开始至3月底结束,根据教育部规定,在艺术类校考中作弊的考生,将取消2011年高考资格。
2012年湖南美术联考专业合格线
全省2012年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统一考试考生成绩和统考合格线,各专业类统考合格线均为150分。
取得合格资格的考生名单已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上公布,不另行给考生发放艺术类统考合格证。
经省招委会研究,省教育厅“湘教通[2011]497号”文件规定:省属高校所有艺术类专业、在湘部属院校美术类专业、省外高校的艺术类高职(专科)专业、省外民办高校和独立学院(复旦大学上海视觉艺术学院除外)的艺术本科专业、省外公办二本院校的美术类本科专业(指以素描、色彩、速写等为主要考试内容的美术类专业,具体学校和专业以省教育考试院今年《教育测量与评价》杂志招生计划专辑上公布的为准)在湘招生录取时直接使用省统考相关专业成绩,招生学校不得组织湖南考生参加校考。其他高校(专业)可在我省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生源范围内组织校考。
今年省外高校在湘设点组织艺术类专业校考的相关安排已在“湖南招生考试信息港”上公布。从今天起,取得艺术统考合格资格的考生,可以登录该网站参加校考报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