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高考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美术高考 > 录取规则 > 正文内容

北京工业大学招生网

 关注官方QQ空间 +我要加关注

2011年北京工业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来源:北京工业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09-27

  2011年北京工业大学艺术类本科专业录取办法

  1.从已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并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并文理兼收;

  2.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类本科院校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

  对于按照文理分科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分别按照文理计划录取;对于不按照文理分科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不再分别按照文理计划录取。以上都按文化考试成绩加上我校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总分相同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

  3.我校在专业志愿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

  4.我校对附加分实行调档加分,进专业也加分的录取原则;

  5.如查出考生有违法、违纪行为,学校将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

更多关于北京院校的资讯请进入北京美术高考网查看
优秀 美术作品 推荐
更多热点信息推荐
热点关注
编辑推荐
网站简介 | 版权隐私 | 服务承诺 | 投稿说明 | 商务合作 | 联系我们 | 意见建议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3-2014 old.huayim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华艺名教育 版权所有
北京美术培训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6566-800 Email:info#huayiming.com(#号换成@) Baidu Sitemap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花家地街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1号楼
京ICP备120512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