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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四川大学艺术类专业招生录取原则

来源:四川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09-24

  四川省外考生录取规则:

  1.我校(美术学、环境艺术设计、平面艺术设计、油画、国画、动画、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录取方式为:符合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专业成绩上我校校考专业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按所在省的相关规定执行,按校考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的总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2.我校(影视戏剧表演、声乐、舞蹈学)专业的录取方式为:符合考生所在省级招办的相关规定,专业成绩上我校校考专业考试最低控制分数线,文化成绩最低控制线按所在省的相关规定执行,按校考专业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舞蹈专业分男女生录取。

  3.我校(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的录取方式为:专业成绩上本省规定的美术类本科控制线,文化成绩上本省规定的美术类本科文化线,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我校艺术类各专业均为本科层次,学制四年;文理兼收混合排序,同时投档录取;外语成绩有单科要求(在录取时确定);我校优先录取第一志愿考生,若在第一志愿录取不满时,对非第一志愿考生,有条件择优录取。

  四川省内考生录取规则:

  1、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成绩上四川省美术类本科专业控制线,文化成绩上四川省美术类本科文化控制线。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2、舞蹈学、表演(戏剧影视表演):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在四川省表演类、舞蹈类本科省控线基础上上调20分,文化成绩上四川省的表演类、舞蹈类本科文考线,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舞蹈专业分男女生录取,男生身高1.7米、女生身高1.67米以上。

  3、其他专业:专业成绩最低控制线在四川省美术类、编导类本科省控线基础上上调20分,文化成绩上四川省美术类、编导类本科文化控制线.按专业成绩与高考文化成绩的总和排序,从高分到低分综合全面情况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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