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中华女子学院各省艺术类本科录取分数线
专业 |
科目 |
最高分 |
最低分 |
省份 |
备注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文 |
389.6 |
318.8 |
北京市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艺术设计(模特与形象设计) |
文 |
372.4 |
372.4 |
北京市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 |
文 |
384.396 |
345.992 |
河北省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艺术设计(室内陈设设计方向) |
文 |
370.796 |
370.796 |
河北省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方向) |
文 |
399.2 |
343.6 |
河北省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艺术设计(模特与形象设计) |
文 |
356.8 |
356.8 |
河北省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文 |
405.6 |
373.2 |
山西省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方向) |
文 |
354.004 |
336.396 |
山西省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艺术设计(室内陈设设计方向) |
文 |
356.796 |
337.604 |
山西省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艺术设计(模特与形象设计) |
文 |
365.2 |
320.4 |
山西省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 |
文 |
382.8 |
344.404 |
山西省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文 |
386.8 |
358 |
内蒙古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方向) |
文 |
366.804 |
338.404 |
内蒙古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艺术设计(室内陈设设计方向) |
文 |
352.804 |
318.004 |
内蒙古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艺术设计(模特与形象设计) |
文 |
360 |
360 |
内蒙古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 |
文 |
380.404 |
353.6 |
内蒙古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方向) |
文 |
368.808 |
356.8 |
辽宁省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艺术设计(室内陈设设计方向) |
文 |
364.804 |
364.804 |
辽宁省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 |
文 |
389.196 |
345.196 |
辽宁省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艺术设计(模特与形象设计) |
文 |
367.6 |
298.4 |
辽宁省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文 |
385.2 |
300.8 |
黑龙江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 |
文 |
304 |
273.604 |
江苏省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艺术设计(室内陈设设计方向) |
文 |
301.2 |
280.808 |
江苏省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方向) |
文 |
304.804 |
292.8 |
江苏省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 |
文 |
365.2 |
316.392 |
江西省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艺术设计(室内陈设设计方向) |
文 |
361.608 |
341.604 |
江西省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方向) |
文 |
361.2 |
361.2 |
江西省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艺术设计(模特与形象设计) |
文 |
338 |
330.8 |
江西省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方向) |
文 |
390.4 |
361.996 |
山东省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艺术设计(室内陈设设计方向) |
文 |
382.404 |
359.6 |
山东省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艺术设计(模特与形象设计) |
文 |
403.6 |
330 |
山东省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 |
文 |
383.996 |
346.4 |
山东省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文 |
440 |
378 |
山东省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方向) |
文 |
379.2 |
336 |
河南省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艺术设计(室内陈设设计方向) |
文 |
380 |
362.4 |
河南省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艺术设计(模特与形象设计) |
文 |
424.8 |
332.8 |
河南省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 |
文 |
388 |
331.6 |
河南省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文 |
413.2 |
321.6 |
河南省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艺术设计(视觉传达设计方向) |
文 |
394.4 |
344.8 |
湖南省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艺术设计(室内陈设设计方向) |
文 |
367.6 |
367.6 |
湖南省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艺术设计(模特与形象设计) |
文 |
388.8 |
346.8 |
湖南省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方向) |
文 |
394.796 |
344.004 |
湖南省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文 |
424.8 |
347.2 |
湖南省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
播音与主持艺术 |
文 |
390.8 |
371.2 |
甘肃省 |
综合分=校考专业课成绩×60%+文化课成绩×40%,其中专业课加试成绩总分为400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