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校考的考试内容、考试具体时间完全与北京电影学院相同,考生可登录北京电影学院网站参加北京电影学院的网上报名同时在网站报名按钮下方点击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按钮,进入我院拟报名系统进行初步信息登记。若由特殊原因只在网上填报北京电影学院相关报名信息,未完成我院预报名信息登记的,也可在现场确认时进行现场登记补报。所有考试费用只一次性收取北京电影学院相关考试费用,我校单独报名将不收取任何费用。
网上报名时间: 2013年1月10日至2月15日止。逾期不再补报。
务必严格遵照以下时间确认专业考试报名并参加考试。不论考生是否在网上填写过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的拟报名信息登记表,均需要在北京电影学院校考时填写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的纸介报名登记表。
(一)专业考试报名现场确认地点、时间以及考试时间安排:
专 业 方 向 |
现场确认地点 |
现场确认时间 |
考试时间 |
戏剧影视文学 |
北京电影学院D号楼二层 |
2月17日—18日 |
2月21日起 |
戏剧影视文学 |
2月22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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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导演 |
北京电影学院C号楼一层113、114教室 |
2月17日—18日 |
2月21日起 |
表 演 |
北京电影学院B号表演楼 |
2月17日-20日 |
2月21日起 |
录音艺术 |
北京电影学院D号楼一层 |
2月19 日-20日 |
2月22日起 |
录音艺术 |
2月22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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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艺术 |
2月28日起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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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化产业管理 |
北京电影学院D号楼二层 |
2月19日-20日 |
2月24日起 |
文化产业管理 |
2月25日起 |
(关于现场确认需交验的材料及具体步骤详情请参照北京电影学院2013年招生简章相关信息)
(二)各专业考试内容安排如下:
各专业的初试、复试、三试具体安排,请考生务必注意各系当日发布的通知及考场安排:
专业方向 |
考试时间 |
考试形式 |
考试内容 |
戏剧影视文学 电影创意与策划方向 |
2月21日上午 |
初试 |
笔试:电影艺术基础知识与综合素质(考生自备2B铅笔和橡皮) |
2月24日上午 |
复试 |
笔试:影片分析与写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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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开始 |
三试 |
面试:考察考生对艺术和生活的感受以及语言表达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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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文学 电影剧作方向 |
2月22日上午 |
初试 |
笔试:电影艺术基础知识与综合素质(考生自备2B铅笔和橡皮) |
2月25日上午 |
复试 |
笔试:命题写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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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1日开始 |
三试 |
面试:考察考生对艺术和生活的感受以及语言表达能力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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戏剧影视导演 剪辑方向 |
2月21日下午 |
初试 |
笔试:社会、文化常识(考生自备2B铅笔和橡皮) |
2月24日开始 |
复试 |
面试:1.自由陈述 2.美术(摄影)作品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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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7日上午 |
三试 |
笔试:命题创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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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月2日开始 |
四试 |
面试:创作问题讨论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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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 演 表演创作方向 |
2月21日开始 |
初试 |
朗诵(体裁:现代诗,每人限3分钟以内) |
以系里安排为 准 |
复试 |
1.朗诵(体裁:散文、小说,限3分钟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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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系里安排为 准 |
三试 |
1.声乐、形体综合会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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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艺术 |
2月22日上午 |
初试 |
笔试:声音听辩 |
2月25日上午 |
复试 |
笔试:电影声音分析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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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开始 |
三试 |
面试:演奏(演唱),专业素质考察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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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艺术 |
2月22日上午 |
初试 |
笔试:听写、电影音乐分析 |
2月25日上午 |
复试 |
笔试:乐理、旋律发展与写作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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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月28日开始 |
三试 |
面试:演奏(演唱),专业素质考察(可提供个人作品)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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录音艺术 |
2月28日开始 |
面试 |
个人特长、作品、创意展示,综合素质考察 |
文化产业管理 |
2月24日下午 |
初试 |
笔试:文艺理论基础及综合常识(考生自备2B铅笔和橡皮) |
2月28日起 |
面试 |
综合素质考察 |
|
文化产业管理 |
2月25日下午 |
初试 |
笔试:文艺理论基础及综合常识(考生自备2B铅笔和橡皮) |
2月28日起 |
面试 |
综合素质考察 |
各专业的初试、复试、三试具体安排,请考生务必注意北京电影学院各系当日发布的通知及考场安排。
专业考试要求:
1.考生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或户口卡)和《专业考试准考证》,按指定时间、地点参加专业考试,证件不齐者不得进入考场。
2.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一律不许化妆;如遇考试时间与其他院校冲突,我院不予调整。进入三试参加专业考试时请自备形体练功服、平跟软底鞋且须参加专业体检(北京电影学院表演学院自行安排)。
3.考试纪律:报考我院的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过程中,须遵守国家高考考试纪律及北京电影学院考试规定,对违反考试管理规定和考试纪律,影响考试公平、公正行为者,将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和《北京电影学院本科招生考试考生须知》进行处理,并将处理结果书面通报生源所在地省级招办。
我院校考成绩:
我院校考成绩均使用北京电影学院专业合格的成绩。
按教育部规定:我院各专业方向专业考试合格人数的确定,不超过招生计划的4倍。考生可于2013年3月18日以后,通过我院www.bfamcmc.edu.cn网站查看“专业考试合格榜”的具体发榜时间。
特别提示:专业考试合格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一定要填写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全称,所报专业代码以本省招生办公室公布的代码为准(填报高考志愿代码为各省自行编制)。有问题请考生向所在省招办咨询。
六、录取
(一)我院为独立学院,考生在高考报名时,须单独填报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志愿,只填报北京电影学院志愿未填报北京电影学院现代创意媒体学院的考生,我校无法录取。
1.考生须参加所在省与我院所设专业相对应的艺术统(联)考,并取得合格成绩,文化考试成绩须达到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进行德、智、体全面审核后,按各专业的具体录取原则,择优录取。
2.考生所在省未设与我院所设专业相对应的艺术统(联)考,考生须参加我院组织的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成绩,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即可填报我院志愿,择优录取。
3.我院承认山东师范大学音乐专业的考试合格成绩,在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后,考生可报考我院录音艺术专业,择优录取。
(二)各专业录取原则
1.按专业成绩排序录取:表演、戏剧影视美术设计、绘画、动画专业文化考试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2.按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综合排序录取
(1)戏剧影视文学专业文化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占录取总分数40%,文化成绩占录取总分数60%综合排序,择优录取。计算公式如下:
总分(百分制)=考生文化考试成绩÷750×100×0.6+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省专业测试成绩总分×100×0.4
总分(百分制)=考生文化考试成绩÷750×100×0.6+参加校考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百分制)×0.4
(2)广播电视编导、导演、摄影、数字媒体艺术、录音艺术专业文化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占录取总分数50%,文化成绩占录取总分数50%综合排序,择优录取。计算公式如下:
总分(百分制)=考生文化考试成绩÷750×100×0.5+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省专业测试成绩总分×100×0.5
总分(百分制)=考生文化考试成绩÷750×100×0.5+参加校考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百分制)×0.5
3.凡报考我院录音艺术专业参加录音艺术数字媒体方向校考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合格后,文化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后,按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4.我院已向上级主管单位正式申请将非艺术类公共事业管理专业改为艺术类。正待于批准,最终以正式批复为准。
凡省招办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列为非艺术类,我院按各省规定的录取分数线,以文化成绩排序,择优录取。
凡省招办将公共事业管理专业列为艺术类并承认我院校考合格成绩,文化成绩要求达到当年各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后,按专业成绩占录取总分数40%,文化成绩占录取总分数60%综合排序,择优录取。计算公式如下:
总分(百分制)=考生文化考试成绩÷750×100×0.6+参加校考考生专业测试成绩(百分制)×0.4
5.对于中西部地区,我院尊重省(自治区)的录取原则。
各省统考或联考专业与我院相应的专业可参照各省公布的艺术类统考专业,或致电我院招生办公室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