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省本科三批(B)录取工作于8月10日结束,该批次实际录取新生11061人(含追加计划)。至此,我省今年本科批次的录取工作任务圆满完成。据统计,我省普通高校招生的本科提前批、本科一批、本科二批、本科三批共录取本科新生153034人,本科录取率达41%。
专科批次的录取包括专科提前批和高职专科批。参加专科提前批录取的院校分三类:(1)公安院校(含警官、刑警院校)的公安专科专业;(2)航空、航海专科专业等;(3)独立设置的本科艺术院校以及参照此类院校招生办法执行的院校的专科艺术专业。参加该批次录取的招生院校共46所,计划在湘招生2728人。专科提前批次录取时间为8月11日至13日。高职专科批次在湘招生院校共有608所,计划招生151309人,招生院校和招生人数居各批次之最,录取工作任务繁重。该批次于8月14日开始平行一志愿投档,预计录取工作8月22日结束。按照政策规定,在湘高校若线上生源不足,可按考生填报的第二次征集志愿从高分到低分降分投档,降分幅度控制在本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下20分之内(经省教育厅批准的省内高等职业技术学院的特殊专业最大降分幅度不超过30分)。对于平行一志愿完成录退确认后不满额的院校,省教育考试院将于8月18日向社会公布第一次征集志愿计划,向上线未录考生征集志愿;对于第一次征集志愿完成录退确认后仍不满额的院校,省教育考试院将于8月21日向社会公布第二次征集志愿计划。
省教育考试院提醒考生:按考生自己所报志愿投档的考生,均不应向所投高校提出退档申请。考生确因特殊原因不能就读需退档的,须及时向学校提交退档申请(须附考生身份证或准考证复印件),并说明退档理由,在征得学校同意后方可退档。本人放弃录取的考生一经退档不再恢复录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