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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重庆文理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

来源:重庆文理学院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08-06

  2013年重庆文理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分数线及录取原则。

类别
省份

广编

音乐

美术

音乐学(师范)

音乐表演

舞蹈学(师范)

北京

---

---

---

---

综64.55

四川

---

专261

专292

---

综64.46

甘肃

综499

专222

专219.6

 

综62.52

河北

综458

专216.6(声)
专210.6(器)

专217.8(声)
专228(器)

专184

综62.92

重庆

综757(广编)
综741【广编(文遗)】

专192

216.87(声)
203.66(钢)220.57(器)208.56(通)

专233.28

综68.35

江西

---

---

---

---

综61.86

湖北

综491

---

---

---

---

湖南

综572(文),综449(理)

---

---

---

---

安徽

---

---

---

---

综66.45

福建

---

---

---

---

综66.88

广西

---

---

---

---

综61.71

山东

综577(文),综580(理)

结束

结束

结束

结束

山西

综514

结束

结束

结束

结束

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政治思想品德合格、体检合格,专业测试合格、文化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控制分数线(无单科分数限制),优先录取学校第一志愿考生。

  如果学校第一志愿生源不足时,接收经省级招办批准投档给学校的非第一志愿且符合录取标准的考生。

  艺术类进档考生按照类别分别录取。具体规则如下:

  美术类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 综合分=[70%(专业分÷专业满分)+30%(文化分÷文化满分)]×100

  音乐类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3、舞蹈学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参考文化成绩。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分择优录取(综合分=文化分+专业分)。

成功终将属于那些对理想执着追求的人们! 点击查看其他艺术院校录取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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