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天津师范大学为进一步落实《天津市“高校科技创新工程”实施意见》文件精神,提升我校科技创新能力和服务经济社会发展水平,5月23日下午,我校在办公楼多功能厅召开实施高校科技创新工程推动会。校2011协同创新领导小组组长高玉葆校长,副组长王延文、汪耀进副校长,以及校2011协同创新领导小组成员、各专业学院院长、我校首批2011协同创新中心负责人出席会议。会议由王延文副校长主持。
会上,汪耀进副校长宣读了我校“关于组建国民心理健康与积极社会心态提升协同创新中心等机构的通知”(师大科(2013)2号),并由校领导为我校首批11个校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授牌。
在会上,科技处吴晓荣处长根据我校具体情况对天津市科教两委联合下发的《“高校科技创新工程”实施意见》进行了解读,并提出了相应的工作思路,同时也对我校新出台的《天津师范大学2011协同创新中心认定办法》进行了说明。
高玉葆校长在会上作了重要讲话。高校长首先强调了天津市高校科技创新工程推动会的重要性,并就如何落实科教两委文件精神,提高我校服务社会能力等问题进行了深入的分析,阐明了今后的工作思路。同时高校长也对我校2011协同创新中心工作提出了进一步要求。
最后,王延文副校长强调,落实天津市“高校科技创新工程”,不能停留在分析现状和工作计划上,希望各学院相关部门认真研究文件精神,要把具体工作落到实处。
“高等学校创新能力提升计划”(简称2011计划)是教育部、财政部于2011年策划,2012年正式下发文件实施的,继985、211之后推出的中国高等教育系统又一项体现国家意志的重大战略举措,该计划以人才、学科、科研三位一体创新能力提升为核心任务,通过构建面向科学前沿、文化传承创新、行业产业以及区域发展重大需求的四类协同创新模式,深化高校的机制体制改革,转变高校创新方式。
校领导为首批11个校级2011协同创新中心授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