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高考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美术高考 > 录取规则 > 正文内容

山西传媒学院招生网

 关注官方QQ空间 +我要加关注

2013年山西传媒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来源:山西传媒学院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05-29

  艺术类使用山西省美术、音乐、舞蹈专业省统考成绩的专业录取时,对所有进档考生,按专业统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艺术类使用山西省主持与播音专业省联考、表演专业省统考成绩的专业录取时,对所有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为高考文化课总成绩(折合成百分制)的30%加上省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的70%。

  艺术类使用山西省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联考成绩的专业录取时,对所有进档考生,按考生高考文化课总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艺术类使用其他各省份艺术类(美术、音乐、舞蹈、播音、表演、编导等)专业省级统考(联考)成绩的专业录取时,对所有进档考生,按专业统考(联考)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

  所有进档考生根据“专业志愿优先”的原则录取。当考生所有专业志愿均不能满足,如果考生服从专业调剂,可调剂到招生计划尚未完成的专业,对于无法满足专业志愿且不服从专业调剂的考生,将作退档处理。

更多关于山西院校的资讯请进入山西美术高考网查看
优秀 美术作品 推荐
更多热点信息推荐
热点关注
编辑推荐
网站简介 | 版权隐私 | 服务承诺 | 投稿说明 | 商务合作 | 联系我们 | 意见建议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3-2014 old.huayim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华艺名教育 版权所有
北京美术培训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6566-800 Email:info#huayiming.com(#号换成@) Baidu Sitemap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花家地街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1号楼
京ICP备120512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