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市教育考试院昨天发布2013年本市普通高校招生考生填报志愿表办法。
今年第一次填报时间为5月14日至19日,也就是考前填报。
█ 零志愿:北京大学和清华大学(单独设置一张志愿表),可填报1所院校志愿;
█ 艺术类、体育类本科院校(专业)分为两个批次,每个批次可填报2所非平行的院校志愿。填报艺术类院校(专业)志愿,必须持有填报该艺术类专业相应的考试合格证或符合相应的专业要求;填报体育类院校(专业)志愿,体育类专业统考成绩必须在合格线以上,填报方为有效。
█ 被列入提前批招生的本科院校及军事公安院校(含军事公安专科院校),可填报2所非平行的院校志愿;
█ 第一批本科院校,可填报4所平行的院校志愿;
█ 第二批本科院校,可填报6所平行的院校志愿。
第二次填报时间为7月底,填报除军事、公安院校专科志愿以外的全部高职(专科)志愿。
█ 艺术类、体育类高职(专科)院校(专业),可填报4所非平行的院校志愿;
█ 被列为高职(专科)提前批招生的院校(专业),可填报2所非平行的院校志愿;
█ 第三批的高职(专科)可填报8所平行的院校志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