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2年宿州学院艺术类与去年相比,录取分数都有不同程度的上升,生源充足,生源质量提高。省外音乐类:湖南、江苏、山东,使用校考成绩录取,其中江苏、湖南第一志愿生源充足并超计划完成,江西使用统考成绩录取,也超计划完成;省外美术类:江苏、江西,使用校考成绩录取,其中江苏一志愿生源充足并超计划完成,山西、山东、湖南、湖北使用统考成绩录取,其中山东、湖北一志愿生源充足顺利完成计划;省内艺体类:音乐类、体育类生源充足,音乐类录取平均综合分为574.2分,美术类征集志愿录取结束后,服装设计与工程录取平均综合分为695.97,艺术设计录取平均综合分为695.22分、美术学录取平均综合分为698.60分。
艺术类招生录取规则:我校单独组织专业加试的湖南、江西、山东、江苏艺术类考生,凡报考我校单独加试艺术类专业,要求文化课过线,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安徽省艺术类执行《安徽省2012年普通高校艺术专业招生考试实施办法》,不单独组织专业加试的省份根据各省发布的艺术类专业招生办法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