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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厦门理工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来源:厦门理工学院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04-21

  2013年厦门理工学院艺术类专业录取规则

  1、美术类:文化课和专业考试分数线达到本省(区、市)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前提下,服装设计与工程、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等专业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2.5×60%+文化成绩×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数字媒体艺术(数码动画设计)按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2、服装与服饰设计(服装设计与表演)、服装与服饰设计(广告模特与空乘)、艺术与科技(音乐工程)等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3、播音与主持艺术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2.5×60%+文化成绩×4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4、编导类:数字媒体艺术(策划)按综合成绩(专业成绩×2.5×40%+文化成绩×60%)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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