艺术类成绩查询说明:
1、由于各省专业合格证发放比例需要确定的原因,目前先公布北京、甘肃、广东、贵州、河北、湖北、江苏、江西、陕西、辽宁省的考生成绩,其他省份的考生成绩,待专业合格证比例确定后,将及时公布。请留意更新。
2、因校本部、北京、辽宁3个考点是手工报名,极个别同学在填写报名表时没正确填写或字迹潦草,故在以上报名考试并取得合格同学如在查询中发现与自己资料不符或空缺时,请将正确信息发至zsb@gdou,edu.cn,并致电0759-2396115确认,以便准确上报成绩。
3、我校艺术类非美术专业的术科考试是根据现场初试成绩排序来确定是否对考生进行“复评”(我校“复评”是对现场考生考试录像复审评分),非美术类各专业未能进入复评的考生仅取得“初试成绩”(查询时“复审成绩”项为空),进入复审的考生取得“复审成绩”,复审成绩由所有评分老师的分数(包括现场主考老师的成绩)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平均计算得出,专业合格证由“复审成绩”排序确定。
4、美术类专业包含有视觉传达设计、美术学、环境设计、服饰与服装设计、产品设计等5个专业,取得美术类专业合格证的考生我校届时将发放相应专业的合格证(具体专业以当地省招办公布的为准)。
5、我校2013年艺术类专业合格证将于4月下旬通过EMS邮寄。根据往年的经验,有个别考生因所留的联系地址和电话不正确,故邮寄出去的合格证都会退回学校。所以通过我校成绩查询系统查到专业合格而收不到纸质合格证的考生,请致电0759-2396115确认,由于成绩都已报送到各省招办备案,即使收不到合格证也不影响志愿填报。
6、如发现我校在招生过程中有任何违纪违规情况,请向我校纪委办、监察处投诉。联系部门:纪委办、监察处;联系人:邓老师;电话:0759-2383501(此电话仅接受投诉、不接受考生查询成绩)传真:0759-2383146电子邮箱:jwb@gdou.edu.cn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