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培养目标:培养能在企事业部门、学校、科研单位从事装饰绘画、装饰雕塑、传统艺术品等创作设计以及教学与研究工作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学生应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熟悉我国传统工艺发展的方针、政策;应对中外装饰艺术风格有较深刻的了解,井熟悉其现代发展趋势;有较高的文化修养,熟悉各种装饰材料的性能和工艺制作技能;具备较强的装饰艺术创作设计能力、初步的科研能力;在掌握外语工具方面,应具有较强的阅读本专业书刊的能力、一定的听的能力、初步的写和说的能力。
主要专业课程:中外装饰艺术风格史、民间装饰艺术、环境艺术概论、工艺雕刻、雕塑设计、装饰绘画设计、金属工艺品设计、传统工艺品(木雕、玉雕、牙雕和泥雕等)设计等。
实践环节:结合教学,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调查、业务实习等实践活动。
修业年限:四年。
毕业生适宜在文化、教育、轻工、商业等部门的有关企事业单位从事壁画、壁饰、壁挂的设计及监制工作,其他工艺画类的设计、绘制、监制工作,各类装饰雕塑的设计及制作工作,也可各级艺术院校从事本专业教学工作。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