业务培养目标:培养能从事电视节目编导及主持电视台各类(知识性、教育性、娱乐性、文艺性)节目的德才兼备的高级专门人才。
业务培养要求:学生应掌握马克思主义的基本原理;熟悉我国有关的方针、政策和法规;能运用马克思主义的立场、观点、方法观察和分析国内外形势和问题;具有电视节目编辑的基本理论和基础知识,有较宽的知识面,对自然科学知识有较多的了解;掌握电视这一传播工作的基本特征和各项电视节目的编导、制作方法口据有较强的编写解说词、主持电视节目的能力和初步的科研能力;在掌握外语工具方面,应具有较强的阅读本专业书刊的能力、一定的听的能力、初步的写和说的能力。
主要专业课程:电视传播概论、电视编辑艺术、电视导播基础、文学概论、电视节目制作技术、电视音乐、电视美术、电视摄影基础、电视表演艺术、电视节目的总体构思和创作、电视专题节目制作、电视口播技术、电视节目主持人艺术、主持人形体、镜头前讲播技巧、电视广告制作、电视制作管理、电视音响编辑、电视照明艺术等。
实践环节:结合教学,组织学生参加社会调查、业务实习等实践活动。
修业年限:四年。
毕业生适宜在全国各级电视台担任某些专题节目的主持人,从事专题节目的编辑工作,在各级有关院校从事本专业的教学工作,其他文艺表演团体从事与本专业有关的工作。
授予学位:文学学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