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招生简章》、《考场规则》及《专业考试注意事项》中明确规定:
1、试卷四角可以用图钉固定在画板上,不得使用胶条封贴四边,否则按违规处理;
2、素描、速写考试工具只可使用黑色铅笔、黑色炭笔、橡皮,不得使用我院《招生简章》规定以外的工具及材料,否则按违规处。同时在我院网站公布并在考前宣读提醒考生遵守,但是在2013年本科招生专业考试中,仍有部分考生未遵守我院招生考试规定。为维护专业考试的公平公正,严肃考风考纪,经学院招生委员会集体研究决定,对违反我院招生考试规定的考生,
具体包括:
1、素描、速写用白色颜料或涂改液等材料提白;工具使用签字笔或圆珠笔等;用透明胶条粘贴试卷四边等违规行为,给予降15分处理;
2、改动条形码位置;书法临摹、书法创作未按要求使用试卷纸,卷面字数与试题要求不符等行为,给予零分处理。特此通报。
借此提醒广大考生在参加我院专业考试之前,认真阅读我院《招生简章》及相关注意事项,严格遵守我院各项招生考试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