昨天,省教育考试院公布了我省2013年普通高校艺术类专业招生细则。
我省艺术类专业按专业考试方式的不同,今年继续设置传统院校志愿、平行院校志愿和征求院校志愿三种,录取批次设置为3大批次8小批。(具体可查询省教育考试院网站)
艺术提前公办本科、艺术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艺术高职(专科)3大批次录取结束后,各设立一个征求院校志愿,考生只能在传统院校志愿或平行院校志愿中选择其一填报。
31所独立设置本科艺术院校及清华大学等13所院校,可自行划定本校艺术类本科的文化和专业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其他省内外校考的高校,省高校招生委员会将根据各批次招生计划数和考生的考试成绩,综合考虑确定省录取最低文化控制分数线。
艺术提前公办本科、艺术提前民办及独立学院本科批次的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和填报志愿资格线,将于考生填报高考志愿前向社会公布。艺术类高职(专科)批次的省录取最低控制分数线,将于第二阶段考生志愿填报后向社会公布。
再次提醒考生:参加全省专业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可以填报使用省统考成绩录取的省内外高校; 参加专业校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只能填报取得校考合格的高校的志愿,其专业考试成绩只适用所考学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