浙江大学美术学专业以“重基础、重传统、重人文、重交叉、重特色、重创新” 为办学理念,以“以学带术”为教学宗旨,依托我校强大的人文科学和自然科学底蕴,培养能较为全面理解和掌握美术学专业基本理论,具有较好的中国书画鉴赏能力以及较强的中国书画创作能力,能立足美术理论研究前沿进行学术研究的高级专门人才。本专业学制四年或五年,以教育部最终审批学制为准。
一、专业方向、生源范围和招生人数
1、专业方向:美术学专业设有中国书法、中国画和美术史论方向。学生进校学习二年后,根据本人意愿和学习情况,可选择专业主攻方向。
2、生源范围:2013年美术学专业在以下省市招生:山东、湖南、江苏、浙江、江西、辽宁、安徽。
3、招生人数:18名。分省招生计划的制定:在我校组织专业考试后,根据专业入围生源情况制定分省招生计划,计划投放在优质生源集中的省份。
我校的国标代码为10335,填报高考志愿时所需的浙江大学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由各省自行编制,请参阅各省级招生办公室编制的报考指导材料,填报高考志愿时按当地要求填写。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
2、热爱美术事业,具有一定美术基础和能力,身心健康,非色盲或者色弱者;
3、考生所报专业属省统考专业范围内的,考生须参加省统考,在取得省统考合格证书后方可参加校考;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3、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之日止);
4、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特别提示:报考我校的考生必须参加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
三、报考规定
1、报名形式:网上报名。点此进入网上报名系统:http://bgpt.zdzsc.zju.edu.cn/zsxt/default_xs.jsp
2、报名时间:2013年2月8日--3月6日。
3、报名考试费用:根据浙江省物价局规定,收取报名考试费160元。
4、缴费方式:通过报名系统网上缴费。
5、缴费时间:2013年2月25日----3月6日。
6、准考证打印时间:2013年3月1日-3月8日。
四、考试时间、考试地点
考试时间:2013年3月9日上午8:30—12:00,下午2:00—5:00;
考试地点:浙江省杭州市天目山路148号浙江大学西溪校区。
五、考试科目
考生可从以下两项中任选一项进行考试(报名时选定)
1、书法主项:
①、主项:书法临摹与创作:满分为750分,占70% 。
临摹:占40%。临摹规定的三种范本。
创作:占60%。按规定文字内容:a.用规定书体创作(40%)。b. 画印稿(20%)。
②、副项:从素描、色彩、国画命题创作中任选一项。满分为750分,占30%。
2、国画主项:
①、主项:中国画命题创作与临摹:满分为750分,占70%。
临摹:占30% 。临摹规定的一种范本。
创作:占70% 。从人物、山水、花鸟命题创作中任选一项。
②、副项:从素描、色彩、书法临摹中任选一项。满分为750分,占30%。
3、各科具体考场安排见现场通知,请考生届时关注。考试用具自备,试卷用纸统一提供。
4、根据我校《本科专业入学考试考场规则》规定,考生需凭专业准考证及身份证原件(或身份证明原件)进入考场,一经发现考生有舞弊行为,立即取消考试资格。
5、我校将于4月15日前向专业入围考生寄发《文化考试通知书》。考生可通过我校招生网查询专业考试成绩,点此进入。
六、文化课考试
1、考生持我校发放的《文化考试通知书》到户口所在省、市、自治区的高招办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按艺术类报名)。
2、高考按考生所在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
3、考生报考时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请考生酌情选报。
七、录取办法
1、我校根据考生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专业课及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美术学专业单科最低要求:语文80分,英语75分(其中江苏考生要求语文85分、外语60分)。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本科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课占50%权重,专业课占50%权重)排名择优录取。文理兼收。
3、专业考试成绩名列前茅者(招生计划每15名为1名),文化课成绩达到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本科分数线,其文化课总分加20分计算综合分,单科语文、外语的其中一门分数线可降低5分。
八、学费
1、学生一律缴纳学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可申请助学贷款(最高额为6000元/年),请考生报考时根据家庭经济承受能力,量力报考。
2、学费标准:每人每学年7000元,如果国家调整2013年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标准,我校将按照国家批准的新标准收费。
九、入学事项
1、新生按照浙江大学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持《新生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后,我院根据国家招生规定、体检标准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专业复查不合格及患有疾病达不到入学体检标准者,将根据浙江大学的学籍管理有关条例处理。
十、联系方式
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05 邮编:310058
联系电话:0571-87951006,传真:0571-88981979
注:我校不开设美术类专业考试培训辅导班
(二)浙江大学2013年艺术设计类招生简章
浙江大学艺术设计类各专业立足国际设计教学理念,充分利用浙江大学文史哲和理工等学科的强大的综合优势,探索“艺术设计与人文知识体系”+“科学与技术知识体系”的艺术与科学技术交叉的人才培养模式。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秉持共性、信息和空间三大设计理念,立足大设计视角。首先,立足于传统设计领域,如平面媒体、书籍装帧、包装设计、VI设计等。其次,充分结合和利用信息技术手段,进行多媒体、动画、影视、交互艺术等方面的拓展。最后,瞄准城镇一体化的趋势,强调城市形象与空间导视,提升城市整体形象设计的能力。
环境设计专业:坚持专业母语、国际化、生态化三个办学主旨。首先,中国是世界三大园林体系之一,本专业非常注重对中国园林元素的研究与借鉴。其次,坚持国际化教学模式,与国际著名高校建立了教学和科研合作关系,具有国际化教学视野。最后,利用浙江大学多学科优势,着眼于生态修复,强调人和自然的和谐设计理念。
产品设计专业:面向制造业及信息产业,重点关注生活形态、产品形态与市场形态的关系,使学生在产品设计(物质产品与数字化产品)领域中成为整合独创、道德、情感与美学的优秀设计师,成为创新的商业领导者。该专业学生近五年在国际顶级设计大赛如IF、REDDOT中排列全球第二,学生人均拥有专利二项以上。依托与新加坡科技设计大学共建等计划不断提高学生国际化设计视野,培养中国未来的创新力量。
热忱欢迎有志于艺术设计事业的优秀学生报考浙江大学艺术设计类。
一、专业方向、生源范围和招生人数
招生专业:艺术设计类含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学生进校学习一年后,根据本人意愿和学习情况,可选择视觉传达设计专业、环境设计专业、产品设计专业。
生源范围:2013年艺术设计类在以下省市招生:山东、河南、湖南、江苏、北京、上海、安徽、浙江、辽宁、江西。
招生计划:50名。
分省招生计划:
省份 |
理科招生计划 |
文科招生计划 |
北京 |
1 |
1 |
安徽 |
1 |
2 |
辽宁 |
1 |
2 |
江西 |
1 |
2 |
浙江 |
4 |
15 |
上海 |
1 |
1 |
湖南 |
1 |
2 |
山东 |
1 |
2 |
江苏 |
1 |
4 |
河南 |
1 |
1 |
预留机动计划 |
5 |
我校的国标代码为10335,填报高考志愿时所需的浙江大学学校代码和专业代码由各省自行编制,请参阅各省级招生办公室编制的报考指导材料,填报高考志愿时按当地要求填写。
二、报考条件:
1、符合普通高等学校年度招生工作规定中报名条件者;
2、热爱美术事业,具有一定美术基础和能力,身心健康,非色盲或者色弱者;
3、考生须参加省统考,取得省统考合格证书。
下列人员不能报考:
1、具有高等学历教育资格的高等学校的在校生;
2、应届毕业生之外的高级中等教育学校的在校生;
3、被高等学校开除学籍或勒令退学不满一年者(从被处分之日起到报名之日止);
4、因触犯刑律被有关部门采取强制措施或正在服刑者。
三、专业考试
按考生所在省级教育考试院规定的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的报名办法、报名时间、专业考试科目等执行,我校不组织专业校考。根据教育部关于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招生办法的通知精神,结合我校招生具体情况,我校专业考试成绩采用省级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美术类专业统考专业考试成绩。
四、文化课考试:
1、考生到户口所在省、市、自治区的高招办报名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文化课统一考试(按艺术类报名)。
2、高考按考生所在省(市、区)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
3、考生报考时外语语种不限,入学后我校只提供英语教学,请考生酌情选报。
六、录取办法:
1、我校根据考生政治思想素质、身体素质、专业课及文化课成绩全面衡量,择优录取。
2、艺术设计类各专业:单科语文和英语分别达到90分和80分(150分制,下同),其中江苏考生要求语文96分、外语64分,高考文化课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市、自治区美术类本科分数线,按综合分(文化课60%专业课40%权重)排名择优录取。文理兼收。
七、学费
1、学生一律缴纳学费,经济困难家庭学生按规定条件和程序可申请助学贷款(最高额为6000元/年),请考生报考时根据家庭经济承受能力,量力报考。
2、学费标准:每人每学年7000元,如果国家调整2013年艺术类本科学生学费标准,我校将按照国家批准的新标准收费。
八、入学事项
1、新生报到时,按照浙江大学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时间,持《新生录取通知书》办理报到手续。
2、新生入学后,我院根据国家招生规定、体检标准进行全面复查,凡不符合报考条件或发现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即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单位或原地区;专业复查不合格及患有疾病达不到入学体检标准者,将根据浙江大学的学籍管理有关条例处理。
九、联系方式
浙江大学招生办公室地址:浙江省杭州市浙江大学紫金港校区东1A105 邮编:310058
联系电话:0571-87951006,传真:0571-88981979
注:我校不开设美术类专业考试培训辅导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