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原则
(一)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根据山东省考生统考成绩(考生统考成绩须达到本科合格线)及报考志愿,从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投档线的考生中,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考文化成绩平行时,优先录取专业成绩高者。
(二)其他艺术类专业:根据考生成绩(若考生所在省份组织艺术类专业统考,考生须统考合格)及报考志愿,从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投档线的考生中,按照考生艺术类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成绩平行时,优先录取高考文化成绩高者。
上述内容来自2013年山东理工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查看更为丰富的信息,点击查看2013全国艺术类招生信息汇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