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美术高考网
当前位置:首页 > 美术高考 > 录取规则 > 正文内容

山东青年政治学院招生网

 关注官方QQ空间 +我要加关注

2013年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来源:山东青年政治学院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02-04

  以下信息摘自2013年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中的录取规则:

  (1)省内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夏季全国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各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符合艺术类专业报考要求,可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录取规则:

  音乐与舞蹈学类、设计学类按照大类招生,录取时不分专业,进校以后按照学校的培养方案确定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与舞蹈学类、设计学类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艺术设计(形象设计方向)、艺术设计(多媒体方向)、艺术设计(中韩合作形象设计方向)五个专科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舞蹈表演(专科)专业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省外录取规则

  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专科)专业省外录取执行相应省份录取规则。

更多关于山东院校的资讯请进入山东美术高考网查看
优秀 美术作品 推荐
更多热点信息推荐
热点关注
编辑推荐
网站简介 | 版权隐私 | 服务承诺 | 投稿说明 | 商务合作 | 联系我们 | 意见建议 | 网站地图
Copyright © 2003-2014 old.huayiming.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华艺名教育 版权所有
北京美术培训 全国免费咨询电话:400-6566-800 Email:info#huayiming.com(#号换成@) Baidu Sitemap
地址:北京市朝阳区望京花家地街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生院1号楼
京ICP备12051237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