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2013年内蒙古师范大学音乐学院招生简章(区外)获悉,本院校的录取方法如下:
坚持德、智、体全面考核,按照公正、公平、择优录取的原则,根据各省市招生办招生录取工作的有关规定,专业成绩达到标准以上,文化课达到各省市的分数线以上,各专业分别划线录取。各专业计分办法:专业课成绩按60%计入总分,文化课成绩按40%计入总分,两项成绩相加,按总分由高到低排序录取。其他招生录取条件详见《内蒙古师范大学2013年招生章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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