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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西安体育学院艺术类录取原则

来源:西安体育学院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01-30

  录取原则

  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的情况下,表演、舞蹈学、音乐学、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在文化成绩达到当地最低控制分数线的情况下,专业课成绩达到所在省考试要求的情况下,在进档的考生中德、智、体全面考核,按我院艺术类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未参加我院专业考试的考生不予录取(报考我院的陕西省艺术类考生和河南省音乐专业考生按照该省专业课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在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录取。

  点击查看:2013年西安体育学院艺术类招生简章

  查看更多的录取原则,请点击查看2013年艺术类院校录取原则,其中囊括了各院校的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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