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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新疆师范大学音乐、舞蹈专业招生简章

来源:新疆师范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01-23

  一、招收专业、学制

招收专业【新疆】

国标专业代码

专业方向【面对新疆地区】

学制

音乐学(民语言)

130202

含艾捷克、弹拨尔、热瓦甫、扬琴、萨它尔等乐器及声乐表演方向
师范类【免费师范生-免费就读、自主择业、无定向限制】

本科五年

音乐学(双语班)

130202

师范类【免费师范生-免费就读、自主择业、无定向限制】

本科四年

音乐学(汉语言)

130202

师范类【免费师范生-免费就读、自主择业、无定向限制】

本科四年

音乐学(民考汉)

130202

师范类【免费师范生-免费就读、自主择业、无定向限制】

本科四年

舞蹈学(民语言)

130205

舞蹈学

本科五年

音乐表演(汉语言)

130201

声乐、钢琴、双排键电子琴、手风琴、民乐、管弦乐等专业方向

本科四年

舞蹈学(汉语言)

130205

舞蹈学

本科四年

  【备 注】:民语言为民考民考生,本科五年含预科一年。双语班考生不预科,本科四年。民考汉考生,本科四年,以上考生身份特征以自治区相关部门提供的考生信息为准。

招收专业【外省】

国标专业代码

学制

招生地区【外省】

音 乐 学

130202

本科四年

山东、江苏、湖南、甘肃、河北、山西

音乐表演

130201

本科四年

山东、江苏、湖南、甘肃、河北、山西

舞 蹈 学

130205

本科四年

山东、江苏、湖南、甘肃、河北、山西

  二、报名、专业考试日期

  2013年我校面向新疆维吾尔自治区、江苏省、湖南省、山东省、甘肃省、河北省、山西省招生,各地考生请参照我校在各省及地州、市所设考点的报名及专业考试时间。

  考生在参加专业考试时除钢琴外的乐器自备,在进入考场前应调试好所备乐器及音响。

地州、市

考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①]

乌鲁木齐

新疆师范大学 2月28-3月1日 3月2-复试结束

阿 克 苏

阿克苏艺术学校 3月1-2日 3月3日

喀 什

喀什师范学院 3月7-8日 3月9日

伊 宁

伊犁师范学院 3月7-8日 3月9日

省市

考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②]

河北省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 2月15-16日 2月17日

山西省

山西艺术职业学院 2月15-16日 2月16-17日

山东省

潍坊市招办 2月21-22日 2月23日

湖南省

湖南艺术职业学院 2月19-20日 2月21日

江苏省

淮阴师范学院附中 1月30-31日 2月1日

甘肃省

兰州艺术学校 2月1-2日 2月4日

  三、报名手续

  1.凡符合国家规定报考条件的考生,可持考生所在单位或学校介绍信(或当地招生部门统一办理的高考艺术类考生测试证)在各考点报名,填写报名登记表,查验身份证原件交复印件。

  2.考生请按当地招办统一要求参加各地的艺术类报名,我院现场报名规则以各地招办要求为准。

  考生报考我院可以兼报专业,报名后不得更改。兼报专业者应填写相应报名表和交纳考试费,并需另交照片两张,证件、介绍信等可交复印件。

  3.按考生所在地区规定交纳报名费、考试费。

  四、外省地区专业考试要求、科目(新疆地区考生请参阅第五项内容)

  (一)音乐学专业【加试的副专业可根据当地考生实际情况进行删减】

  专业要求:考生应掌握乐理基础知识和视唱技能(五线谱或简谱);具备一门乐器演奏能力,或具备一定声乐演唱基础。

  考试科目:主专业、副专业、视唱、练耳。

  (注:主专业为声乐演唱或器乐演奏,副专业不能与主专业相同,演奏乐器不限。)

  【如:某考生主专业为声乐演唱,副专业则必须选择器乐类考试,或反之。】

  主 专 业 —— 作品一至两首

  副 专 业 —— 作品一至两首

  视唱、练耳——模唱、听辩(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节奏、视唱

  (二)音乐表演专业【考生选择其中的一个专业方向考试即可】

  专业方向:声乐演唱、器乐演奏(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民乐、管弦乐器)

  考试科目:主专业、视唱、练耳。

  1.声乐演唱方向

  专业要求:考生的嗓音条件、发声器官应符合声乐学习要求,能完整的并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的演唱;音准、节奏准确,口齿清楚、普通话较好并具有一定的表演素质;掌握基本乐理知识和五线谱视唱技能。

  专业考试:声乐演唱 —— 演唱作品一至两首

  视唱、练耳——模唱;听辩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节奏模仿;视唱

  2.器乐演奏(键盘)方向:(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

  专业要求:考生应能完整的并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的乐曲演奏,较熟练的掌握演奏技巧,具备一定的音乐素养,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五线谱视唱和视奏技能。

  专业考试:器乐演奏 —— 1.相当于车尔尼740或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

  2.复调作品一首(三部创意以上程度)

  3.演奏大型乐曲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变奏曲或中外乐曲均可)考试曲目按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视唱、练耳 ——模唱;听辩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节奏模仿;视唱

  3.器乐演奏(民乐、管弦乐器)方向:

  专业要求:考生应能完整的并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的乐曲演奏,较熟练的掌握演奏技巧,具备一定的音乐素养,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五线谱视唱和视奏技能。

  专业考试:器乐演奏 —— 1.练习曲一首

  2.中型、大型乐曲各一首,考试曲目按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

  反复。(进入考场候场时请调试乐器音准)

  视唱、练耳 ——模唱;听辩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节奏模仿;视唱

  注:器乐演奏专业方向主考教师任选其中的作品进行考试。

  (三)舞蹈学专业:

  专业要求:舞蹈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从事本专业所需的身体素质和艺术素质,具有较强的表演能力,反应灵巧,理解力强,男生身高1.7米以上,女生身高1.6米以上(专业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专业考试:基本功(韧带软、开度,)、舞蹈小品(限时4分钟)、舞蹈技术技巧及身段比例。

  注:至少准备两张相同内容舞蹈音乐的CD,基本功测试时应着紧身练功服。

  五、新疆地区专业考试要求、科目(外省地区考生请参阅第四项内容)

  (一)音乐学专业(民语言、双语班、民考汉、汉语言)

  专业要求:考生应掌握乐理基础知识和视唱技能,掌握一门乐器演奏能力和具备一定声乐演唱基础,并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诠释作品,具备一定的音乐素养。

  考试科目:主专业、副专业[③]、舞蹈、乐理、视唱、练耳、口试。

  主 专 业 —— 作品两首

  副 专 业 —— 作品两首

  舞 蹈 —— 自备2分钟舞蹈小品

  乐 理 —— 参考书目李重光《基本乐理》上、下册

  视 唱—— 两升两降内视唱;

  练 耳—— 模唱、听辩(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节奏;

  注:音乐学专业(汉语言、民语言)考试分为初、复试,要求主、副专业曲目不能与初试相同。

  至少准备两张相同内容舞蹈音乐的CD,进入考场前应准备好服装及舞蹈道具。

  (二)音乐表演专业【考生选择其中的一个专业方向考试即可】

  专业方向:声乐演唱、器乐演奏(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民乐、管弦乐)

  考试科目:主专业作品一、二、三,乐理、视唱、练耳、口试。

  (考试暂为一试,报考人数较多时采取初、复试,要求主专业曲目不能少于三首)

  注:音乐表演专业方向考试时,主考教师任选其中作品考试。

  1.声乐演唱方向(汉语言)

  专业要求:考生的嗓音条件、发声器官应符合声乐学习要求,能完整的并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演唱作品;音准、节奏准确,口齿清楚、普通话较好并具有一定的表演素质;掌握基本乐理知识和视唱技能。

  专业考试:声乐演唱 —— 中外作品三首

  乐 理 —— 参考书目李重光《基本乐理》上、下册

  视 唱 —— 两升两降内视唱;

  练 耳 —— 模唱、听辩(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节奏;

  2.器乐演奏(键盘)方向:(钢琴、手风琴、双排键电子琴)(汉语言)

  专业要求:考生应能完整的并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的乐曲演奏,较熟练的掌握演奏技巧,具备一定的音乐素养,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五线谱视唱和视奏技能。

  专业考试:器乐演奏 ——1.相当于车尔尼740或以上程度练习曲一首

  2.复调作品一首(三部创意以上程度)

  3.演奏大型乐曲一首(奏鸣曲快板乐章、变奏曲或中外乐曲均可)考试曲目按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

  乐 理 ——参考书目李重光《基本乐理》上、下册

  视 唱 ——两升两降内视唱;

  练 耳 ——模唱、听辩(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节奏;

  3.器乐演奏(民乐、管弦乐)方向:(汉语言)

  专业要求:考生应能完整的并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的乐曲演奏,较熟练的掌握演奏技巧,具备一定的音乐素养,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五线谱视唱和视奏技能。

  专业考试:器乐演奏 ——1.练习曲一首(含音阶抽查)

  2.中型、大型乐曲各一首,考试曲目按要求背奏,反复段落一律不反复。(进入考场候场时请调试乐器音准)

  乐 理 ——参考书目李重光《基本乐理》上、下册

  视 唱 ——两升两降内视唱;

  练 耳 ——模唱、听辩(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节奏;

  4. 新疆少数民族乐器演奏方向(民语言):

  专业要求:考生应能完整的并具有一定艺术表现力的乐曲演奏,较熟练的掌握至少两种新疆少数民族乐器的演奏技巧,具备一定的音乐素养,对音乐作品有较准确的诠释能力;掌握乐理基本知识、视唱和视奏技能。

  专业考试: 器乐演奏 ——1.练习曲一首

  2.自弹自唱作品一首

  3.演奏中型乐曲一首

  乐 理 —— 参考书目李重光《基本乐理》上、下册

  视 唱 —— 一升一降内线谱视唱;

  练 耳 —— 模唱、听辩(单音、音程、和弦、旋律)、节奏;

  (三)舞蹈学专业:

  专业要求:舞蹈专业要求考生具有从事本专业所需的身体素质和艺术素质,具有较强的表演能力,反应灵巧,理解力强,男生身高1.7米以上,女生身高1.6米以上(专业突出者可适当放宽要求);

  专业考试:基本功(韧带软、开度,基训)、舞蹈小品(限时4分钟)、舞蹈即兴、舞蹈模仿、舞蹈技术技巧、口试及身段比例。

  注:至少准备两张相同内容舞蹈音乐的CD,基本功测试时应着紧身练功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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