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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山东财经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

来源:山东财经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01-23

  校考合格证发放及高考录取原则

  (一)证书发放

  根据《山东省2013年普通高等学校艺术类专业招生工作实施方案》要求,文化产业管理专业和音乐学专业分文理科按专业招生计划1:4的比例确定合格考生名单,并发放《2013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

  (二)高考录取原则

  1.广告学专业(平面设计方向)、数字媒体艺术专业和文化产业管理专业,艺术成绩合格之后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学校原则上按考生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艺术设计专业、美术学专业(艺术品投资与鉴定方向)和音乐学专业,艺术成绩合格之后按高考文化成绩排序,分专业按招生计划1:1.5的比例投档,学校按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3.广告学、数字媒体艺术、艺术设计和美术学专业(艺术品投资与鉴定方向)录取时实行志愿清原则。

  点击查看:2013年山东财经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想观看更多的录取原则,请点击2013年艺术类院校录取原则,其中囊括了全国院校的录取原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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