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考 生 须 知】
(一)考生所在省市要求携带本地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或《报考证》参加院校专业考试的,报名时务必出示原件交复印件,高考时因普通类和艺术类混报或未报艺术类的考生不能被录取的责任自负。
(二)教育部规定,凡省级统一组织专业考试的,考生必须参加且取得合格证书,方可参加高校组织的专业测试,未取得省级艺术类统考合格证书的考生不得被高校录取。请考生注意所在省市高招办要求,否则造成的一切后果由考生负责。
(三)被正式录取的预备军官学员,入学时可根据本人意愿办理户口迁移,在校期间,免交学杂费和住宿费,根据军队有关文件规定享受相关待遇,毕业考核合格者,办理入伍提干手续,并分配到军队单位工作。
(四)我院对学员实行全程淘汰制。学习期间经全面考查不合格或专业上无发展前途者,按学籍管理规定,办理退学手续。从地方入学的,回原户口所在地。
(五)考生报名时所持相关证件一律出示原件、交复印件,所交照片、作品、报名考试费等概不退还。
(六)考生应试期间食、宿、差旅费等费用自理。
(七)教育部规定从2006年起数学成绩全部计入文化总分。
(八)考生所填写的“出生年月”、“应(往)届”信息资料虚假者,一律取消专业测试和录取资格。
(九)我院是全国唯一的军队艺术院校,没有分校,不在外地设考点,不通过任何中介机构招生,不组织任何形式的考前培训,专业考试在我院(北京)组织,未参加我院专业考试的考生一律不录取。
(十)学院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南大街18号(邮编:100081)。北京站乘地铁至西直门转乘地铁4号线到魏公村站下车即到,北京西站乘320路公共汽车到魏公村站下车即到。
《军队院校招收学员体格检查标准》摘要
1、本科考生男性身长162cm以上,女性身长160cm以上,合格。其中,边远和少数民族地区男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60cm,女性身长可以放宽至158cm。
2、男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2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女性体重不超过标准体重的15%、不低于标准体重的15%,合格。标准体重的计算公式为:
标准体重(kg)=身长(cm)-110。
3、每一只眼裸眼远视力低于4.5(0.3),矫正视力不足4.9(0.8),屈光度在±6.00DS等效球镜以上,不合格。
4、红绿色弱、色盲,不合格。
5、双侧耳语听力均低于5m,不合格。一侧耳语达到5m、另一侧不低于3m,除潜艇专业以外的其他专业合格。
6、较大面积或者影响军容的白癜风、瘢痕、黑色素痣、色素沉着、血管瘤等;着短装身体裸露部位刺有“字、图案”且直径超过2cm,其他部位直径超过3cm,或者经手术处理仍留有明显瘢痕,影响军容的,不合格。
提示:体检不合格者不发给文化考试通知单。
【考 试 时 间】
解放军艺术学院2013年招生专业考试安排表
专 业 |
层次 |
报名时间、地点 |
专业考试时间 |
体检时间 |
文化考试 |
戏剧影视文学 |
本科 |
2013年2月23日至24日 北京·解放军艺术学院 |
2月25日至3月3日 |
3月5日 |
2013年6月份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
表演(戏剧影视) |
2月25日至3月5日 |
3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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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学 |
2月25日至3月6日 |
3月8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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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学(舞蹈表演) |
2月25日至3月2日 |
3月5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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绘画(油画) |
2月25日至27日 |
3月1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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舞蹈表演 |
中专 |
2月25日至3月4日 |
3月6日 |
2013年3月7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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备 注 |
具体专业考试时间以考试现场通知为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