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报考要求及录取规则
1.报考要求
(1)省内考生报考要求
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考生须参加我校单独组织的艺术类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
设计学类专业考生须参加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必须在本科合格线以上。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艺术设计(形象设计方向)、艺术设计(多媒体方向)、艺术设计(中韩合作形象设计方向)五个专科专业考生须参加山东省普通高校招生美术类专业统一考试,且成绩必须在专科合格线以上。
舞蹈表演(专科)专业考生须取得我校或其他本科院校相同或相近本科专业合格成绩。
(2)省外考生报考要求
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考生报考我校需参加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省级统考,且成绩在本科合格线以上。
舞蹈表演(专科)专业考生报考我校需参加所在省教育主管部门组织的专业省级统考,且成绩在专科合格线以上。
音乐与舞蹈类专业在陕西省招生使用我校校考成绩,须取得我校专业考试成绩合格证方可报考。
2.录取规则
(1)省内录取规则
艺术类专业考生参加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夏季全国统一考试,成绩达到各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符合艺术类专业报考要求,可填报我校艺术类专业志愿。录取规则:
音乐与舞蹈学类、设计学类按照大类招生,录取时不分专业,进校以后按照学校的培养方案确定专业。
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与舞蹈学类、设计学类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艺术设计、服装设计、艺术设计(形象设计方向)、艺术设计(多媒体方向)、艺术设计(中韩合作形象设计方向)五个专科专业进档考生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舞蹈表演(专科)专业进档考生按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2)省外录取规则
播音与主持艺术、音乐与舞蹈学类、舞蹈表演(专科)专业省外录取执行相应省份录取规则。
五、其他
1.奖励政策:(1)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省内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前三名录取入校后,在校期间给予全额奖学金奖励(6000元/年);(2)音乐与舞蹈学类专业省内考生专业考试成绩前三名录取入校后,在校期间给予全额奖学金奖励(6000元/年);专业考试成绩第四至第十名考生录取入校后,在校期间给予半额奖学金奖励(3000元/年)。
2.咨询电话:
3.招生办公室联系方式:(0531)82968807 58996372 58996373。
网址:http://www.sdyu.edu.cn E-mail:zsb@ sdyu.edu.cn。
通信地址:济南市经十东路31699号(东校区教学本部),邮编:250103;济南市经十路16199号(西校区),邮编:250014。
4.学校不委托任何机构和个人办理招生相关事宜,不收取国家规定之外的任何费用。对以山东青年政治学院名义进行非法招生宣传等活动的机构或个人,学校保留依法追究其法律责任的权利。
本章程若有与国家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有关政策为准。未尽事宜,按上级有关规定执行。本章程由山东青年政治学院负责解释。
二○一三年一月十五日
附表:
2013年艺术类面向山东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说明
2013年艺术类省外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及有关说明
注:如招生专业、计划与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的本校专业、计划不一致,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公布为准。
点击查看:2013年艺术类院校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