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时装表演类:表演(时装表演艺术)专业报考须知
(一)报考条件
1、坚持四项基本原则,热爱祖国,遵纪守法;
2、高中毕业或具有同等学力,符合国家普通高校本科艺术类专业报考条件;
3、具有一定的形体条件和表演基础,无色盲,无色弱,身体健康,未婚,年龄原则上不超过22周岁(1991年9月1日后出生);
4、女性身高1.70米以上,男性身高1.82米以上,符合时装模特基本条件和素质(有较好的广告模特条件的,女性身高要求可适当降低,但必须在1.68米以上);
5、招生范围详见“2013年艺术类本科招生计划及招生范围”;
6、请考生报名前自行了解本省(市、区)有关普通高校艺术类本科专业招生政策;
7、外语语种要求为英语。
(二)报名、考试时间和地点
序号 |
考点 |
报名时间 |
考试日期 |
报名(考试)地点 |
1 |
杭州 |
1月20日 |
1月21、22日 |
浙江理工大学(下沙校区)0571-86843333 |
2 |
郑州 |
待定 |
待定 |
中原工学院 0371-67698700 |
3 |
青岛 |
待定 |
待定 |
青岛八大关宾馆小礼堂 0532-85786212/08 |
注:若考点报名人数动态调整考试时间。
(三)报名办法
1、报名方式:一律在各考点报名时间内接受面报(不函报)。
2、报名手续:
(1)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考生所在省(市、区)艺术类专业报考证(或艺术类专业统考合格证)原件及复印件,复印件粘贴在报名表指定位置;
(2)领取我校报名表,并按表上要求仔细填写(除准考证号外),字迹清楚,书写规范;
(3)考生需提供近期同底正面免冠一寸照片3张,按要求在报名表、准考证上的指定位置自行粘贴好,同时提供全身正、侧面及头部特写7寸彩照各一张,照片背面请注明姓名、联系地址;
(4)交纳报名考试费;
(5)考生的报考材料经审核合格后,面报时当场发给我校专业考试准考证,材料、手续不齐者,不予报名。
(四)专业考试项目(详见《浙江理工大学本科招生时装表演类专业考试大纲》)
1、形体测量(40%)
2、T台展示(50%)(自备高跟鞋和不带裙边的纯色分体泳装)
3、才艺表演(10%)(项目自选,自备服饰、音乐和乐器)
专业考试总分100分,考试顺序现场抽签确定;才艺表演项目自选;T台展示和才艺表演全程摄像。
(五)成绩查询
考生可在3月中下旬访问我校本科招生网(http://zs.zstu.edu.cn)查询专业考试成绩,并提供该类专业校考合格线,对专业合格考生将不再另行发放专业合格证。
专业合格人数原则上按该类专业招生计划的4倍比例确定。凡专业合格的考生,在填报全国统一高考志愿时有资格填报我校该类专业志愿。
(六)录取原则
1、遵照2013年教育部及各省(市、区)艺术类招生文件有关录取规定,根据我校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章程录取。
2、考生须参加我校表演(时装表演艺术)专业考试成绩合格,且考生所在省(市、区)同意认可。
3、凡一志愿进档(报考)考生,对专业成绩与文化成绩均上线的考生,专业成绩为特优的,直接录取;专业成绩为合格的,不分文理按综合分排序,根据招生计划按综合分从高到低依次择优录取。综合分(满分750分)计算方法为:(专业总成绩×60%+文化总成绩折百分制×40%)×7.5。
四、附则
(一)考生考试期间费用自理。
(二)新生入学三个月内,我校将进行全面复查,若复查发现专业复试不合格或弄虚作假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
(三)学费、住宿费按浙江省物价局批准的标准执行,实行学分制收费办法,入学时按学年制学费标准预收取,按年度实际修读学分情况结算。
(四)此招生简章同时在浙江理工大学招生网站上公布。
上述内容如与教育部和相关省份招生政策不符的,以教育部和省级招生政策为准。
校址:浙江省杭州市下沙高教园区2号大街928号(邮编:310018)【地铁:文泽路站;公交:B1区间1、B支4、K566、K320、K525、K328、K210(夜间)】
咨询电话:0571-86843333
E-mail:zsb@zst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