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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江南大学艺术类录取原则

来源:江南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01-17

  录取方法

  1、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文、理兼收。不分文理,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文化和专业满分均按750分计算(音乐学专业除外)。

  3、考生须第一志愿报考江南大学,政治思想、体检、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区)艺术专业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舞蹈编导专业文化分自行划线),并经所在省级招办核准。

  4、各专业录取方法:

  美术设计类

  ① 按照总计划数,依据综合分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综合分=专业总分+文化总分。

  ② 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③ 专业总分前15名者,优先录取并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服装与服饰设计(时装表演):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专业分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总分+文化总分。专业总分前3名者优先录取。

  舞蹈编导:文化分须达到我校自行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按文化分择优录取。

  音乐学:按照省级招办投档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按文化分择优录取。

  5、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点击查看:2013年江南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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