录取方法
1、按照公平、公正的原则择优录取。
2、文、理兼收。不分文理,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文化和专业满分均按750分计算(音乐学专业除外)。
3、考生须第一志愿报考江南大学,政治思想、体检、专业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市、区)艺术专业同批次最低控制分数线(舞蹈编导专业文化分自行划线),并经所在省级招办核准。
4、各专业录取方法:
美术设计类
① 按照总计划数,依据综合分统一划定录取分数线。综合分=专业总分+文化总分。
② 根据考生专业志愿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专业分择优录取。
③ 专业总分前15名者,优先录取并满足第一专业志愿。
服装与服饰设计(时装表演):按照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综合分相同按专业分择优录取。综合分=专业总分+文化总分。专业总分前3名者优先录取。
舞蹈编导:文化分须达到我校自行划定的录取控制分数线,按照专业总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按文化分择优录取。
音乐学:按照省级招办投档的专业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分相同按文化分择优录取。
5、按照教育部文件规定,新生入学后,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一经查出,立即取消入学资格。
点击查看:2013年江南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