七、考试内容
专业考试及合格线划定
(一)专业考试
考生持准考证、身份证,按规定时间到指定考场参加考试。画具、绘画材料、乐器自备(钢琴除外),学校提供考试用纸。
专业类别/ 名称 |
考试 类别 |
考试科目 |
考试内容 |
总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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美术类 |
初试、复试合并进行 |
素描 |
命题默画,8开纸,3小时 |
1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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色彩 |
15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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音乐类 |
初试 |
声乐、钢琴、舞蹈、器乐(任选一项) |
8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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视唱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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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 |
练耳(笔试) |
3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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乐理(笔试) |
4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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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试 |
声乐、钢琴、舞蹈、器乐(任选一项),与初试相同的考试科目,要求不重复初试曲目 |
12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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表演类 |
初试 |
多人小品 |
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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朗诵 |
自选小说片段、诗歌、寓言或笑话一篇,限时3分钟以内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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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试 |
形体 |
自选舞蹈、体操、武术与主考教师测试相结合(伴奏自带)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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声乐 |
自选歌曲一首,无伴奏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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三试 |
双人小品 |
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 |
任选其一考试 |
100分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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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兴评述 |
根据主考教师出题进行,限时3分钟以内 |
(二)专业合格线划定
我校各类专业将分别按照京外本科、北京地区本科招生人数的4倍左右划定合格线。
凡专业校考合格的考生可于2013年3月底在北京联合大学招生信息网上(网址:http://zsjy.buu.edu.cn/zs)查询专业校考成绩。我校将向各省高招办报送合格考生数据,不再单独向考生寄发书面校考合格证。
附:2013年音乐类专业考试说明
(一)音乐类考试科目(音乐类考试分初、复、三试进行)
1、初试考试科目
(1)声乐、钢琴、舞蹈、器乐(任选一项,满分80分)
(2)视唱(满分30分)
2、复试考试科目
(1)乐理(笔试,满分40分),练耳(笔试,满分30分)
3、三试考试科目
(1)与初试相同的考试科目,要求不重复初试内容。(满分120分)
(二)各科目考试内容
1、声乐:(1)初试 演唱歌曲一首
(2)三试 演唱歌曲一首
*初、三试要求曲目不同,中外艺术歌曲、歌剧选段、民歌均可,但需两种不同风格的作品。
2、钢琴:(1)初试 抽考一组三升三降以内四个八度大小调音阶(速度每分钟约120拍)、琶音,弹奏练习曲一首。
(2)三试 弹奏与练习曲相应程度的奏鸣曲一个或中外乐曲一首。
*初、三试要求曲目不同。
3、舞蹈:(1)初试 (1)形象与条件(2)舞蹈基本功(软开度、弹跳力、个人技巧等)
(2)三试 (1)舞蹈组合或剧目片段(2-3分钟)(2)舞蹈组合模仿
4、器乐:(1)初试 演奏乐曲或练习曲一首。
(2)三试 演奏乐曲一首。
*初、三试要求曲目不同,且须两种不同风格的作品。
5、视唱:单独抽签考试。内容有:(1)一升一降号内的视唱。
6、乐理(笔试):记谱法、节奏与节拍、音程、和弦、调式、调式中的音程与和弦、调式识别等。
7、练耳(笔试):单音、音程、和弦性质、节奏听写、旋律听写。
(三)考试要求
1、声乐:演唱姿势规范,发音方法正确,音准、节奏准确,有一定音乐表现力。
2、钢琴:具有较为扎实的基本功,弹奏流畅、完整 ,节奏准确,读谱正确,有一定音
乐表现力,较好把握乐曲的风格。
3、舞蹈:形象端正,具有较好的艺术气质,具有较为扎实的舞蹈基本功,动作协调、
乐感好、风格突出,具有一定的舞蹈表现力。
4、器乐:演奏姿势规范,具有较为扎实的器乐基本功,乐曲表现流畅、完整,音准、
节奏准确,有一定音乐表现力,较好把握乐曲的风格。
5、乐理:能掌握考核内容范围之内音乐的基本理论知识,熟练运用音程、和弦、调式
等重要知识。
6、练耳:具有较好的音高感知分辨能力,听辨迅速、准确、完整,记谱规范、清晰。
7、视唱:读谱熟练、准确,能熟练掌握一个升降记号内的大小调视唱,流畅完整,音
准、节奏准确而富于乐感,划拍或打拍准确。
*说明
1、除钢琴外的器乐考生乐器自带,口琴、竖笛不作为考试乐器;舞蹈考生自备练功衣、练功鞋、音乐伴奏CD;声乐考生自带伴奏员或伴奏带。
2、乐理与练耳为集中卷面考试,考生自带钢笔、铅笔、橡皮,考试时间共60分钟。视唱为单独考试。
3、初、复、三试各项成绩均计入总成绩。
总成绩(满分300分)=初试声乐、钢琴、舞蹈、器乐成绩(任选一项,满分80分)+视唱(满分30 分)+乐理(满分40分)+练耳(满分30分)+复试声乐、钢琴、舞蹈、器乐成绩(任选一项,满分120分)
八、录取办法
1、高考填报我校本科专业须通过我校相关专业考试并取得合格证(承认美术类统考的省份除外);填报我校高职专业须通过省内相关专业统考(如无相关统考,须通过我校校考),并符合相关专业的报名要求,无单科成绩限制。
2、美术类、音乐类专业录取
本科专业在考生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普通二本线的65%、专业校考合格、体检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德、智、体全面衡量,参考英语成绩,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校考成绩×60%+文化成绩×40%。
其中使用美术类省联考成绩的考生采用省统考成绩计算,即综合成绩=省统考成绩×60%+文化成绩×40%。
高职专业在生源省份艺术类高职投档线上按综合成绩择优录取,综合成绩=专业统考成绩(无统考成绩,按校考成绩)×50%+文化成绩×50%。
3、表演类专业录取
在考生文化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份艺术类本科投档线、专业校考合格、体检符合专业要求的基础上,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
4、理科考生按照高考成绩*各省艺术文控制线/艺术理控制线的公式换算文化成绩。
5、录取时根据考生高考志愿填报的专业顺序(高考志愿中无专业志愿的按照专业合格证中填报的专业),按照分数优先、专业优先的原则进行录取。
6、美术类、音乐类本科专业校考成绩京内、外各前3名的考生在高考成绩达到当地二本控制线65%的基础上,优先录取(不参加综合成绩排名)。不含使用省联考成绩录取的美术类考生。
7、新生入学后进行体检和报考条件复查,如发现不合格或不符合招生条件和报考手续者,学校将取消入学资格,退回原籍。
九、联系方式
地 址:北京市朝阳区北四环东路97号
咨询电话:010-64900013、64900915
传 真:010-64900056
Email :ldzs@buu.edu.cn
乘车路线:乘18、62、119、215、361、379、386、406、408、409、419、422、479、596、628、656、658、660、684、689、696、674、753、740、939、944、944支、983支、运通110、运通113、运通201、特9等惠新东桥站下车;地铁5号线惠新西街北口站下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