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 专业合格证发放、录取
专业测试结果将于2013年3月底前在枣庄学院招生信息网上公布。我校根据艺术类各专业的招生计划和专业考试成绩,以1:4的比例发放专业合格证。
艺术类专业新生录取从投档考生中按专业成绩由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专业成绩相同时,按文化成绩择优录取。
五、其它
1. 枣庄学院艺术类专业招生考试在学校纪检监察部门的全程监督下进行,自觉接受社会监督,确保此项工作的严肃性和公正性。
2. 我校没有委托任何中介机构或个人进行招生录取工作,冒用我校名义进行招生录取工作的机构或个人均为非法的。
3. 枣庄学院艺术类各专业除上级主管部门规定的收费项目外,学校不收取任何其他录取费用。
4. 新生入校后必须接受学校组织的资格复查,若发现有舞弊、顶替者,学校将取消其入学资格,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并向有关部门通报。
六、通讯地址及咨询电话
地址:枣庄学院 山东省枣庄市市中区北安路 邮编:277160
招办电话:0632-3786721,3786037 13306322836 13326320606
E-mail: zsb@uzz.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