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大连工业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学校简介
海韵轻风,春华秋实。大连工业大学创建于1958年,是我国最早建立的4所轻工业学院之一,原隶属轻工业部,1998年转制为中央与地方共建、辽宁省管理为主的体制。2007年3月经教育部批准,学校由大连轻工业学院更名为大连工业大学。学校坐落于美丽的海滨城市大连,占地面积1064亩,建筑面积48万平方米。半个多世纪来,学校逐渐发展成为以工为主,工、理、艺、文、管、经六大学科门类协调发展,以培养轻工、纺织、食品、艺术等专业人才为办学特色的高等学府,已为国家培养各类毕业生6万余人。
经过50多年的建设,学校办学规模逐渐扩大,办学实力逐步增强,已经成为我国培养现代消费产业高级工程技术人才、艺术设计人才及经营管理人才的重要基地。学校在2005年教育部本科教学工作水平评估中获得优秀成绩,是原轻工业部所属8所高校中最先获得优秀成绩的学校,也是辽宁省省属高校首批获得优秀成绩的学校。
学校已有27年艺术类专业的办学历史,现有艺术设计学院、服装学院、国际教育学院等3个艺术学院。学校现有艺术专业教师200余名,艺术专业在校生近5000人。
学校设有16个艺术类本科专业,有设计学、服装设计与工程、美术学等3个专业的硕士学位授予权,2009年又获艺术硕士(MFA)艺术设计方向的授予权,是东北地区唯一具有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硕士学位授予权的单位,是辽宁省省级重点建设的艺术类人才培养基地之一。学校的艺术设计和工业设计专业被列为国家管理专业,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获批为全国高等学校特色专业建设点,是辽宁省首批综合改革试点专业,服装设计与工程、艺术设计等专业被评为辽宁省示范专业,《服装立体设计》、《形态认知》、《服装表演学》、《针织服装设计学》等艺术类课程先后被评为辽宁省精品课,艺术设计生态教学团队被评为辽宁省教学团队,服装设计与工程教学团队被评为国家级教学团队,任戬教授、钱晓农教授、任文东教授、潘力教授被评为辽宁省教学名师,钱晓农教授、任文东教授先后被评为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带头人和辽宁省普通高等学校艺术设计专业带头人,潘力教授荣获模特行业Top10最具影响力专业导师称号,艺术设计生态教学体系荣获国家级人才培养模式创新实验区,服装设计与工程实验教学中心、艺术设计实验教学中心荣获辽宁省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称号,数字化服装设计与工程实验室被评为辽宁省重点实验室,服装学院被评为全国教育系统先进集体。在中国科学评价研究中心推出的中国大学本科教育分192个专业排行榜中,我校服装设计与工程和艺术设计两个专业同时被评为A+级,进入全国相同专业前5%的领先行列;连续两年中国高等时装院校专业影像力指数(FEI)排名第五,在硕士研究生教育的排行榜中,我校设计学被评为A级,进入优秀行列。依托于艺术设计和服装设计与工程两个专业的优势,我校经教育部批准,与世界百强大学之一的英国南安普顿大学成功开办了艺术设计、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两个中外合作办学项目,项目引进了国外优质教育资源,拥有世界百强大学的师资队伍,先进的教学设施和国际化的办学模式。学生在大连工业大学国际教育学院完成四年学业,成绩合格将获得大连工业大学毕业证书和学士学位证书,以及英国南安普顿大学学士学位证书。
近年来,学校师生众多作品在国内外大赛中获得大奖,在许多重大工程项目的设计中中标,取得了令人瞩目的成果。在“挑战杯”全国大学生课外学术科技作品竞赛和国内外艺术设计大赛上,学生获奖700余项;我校青年教师获第四届CCTV服装设计电视大赛唯一金奖;我校学生先后获得2009国际旅游小姐中国区总决赛冠军和季军,第17届世界超级模特环球大赛中国区总决赛亚军,第十六届“时报广告金犊奖”大赛唯一金奖和两个铜奖,2008亚洲超级模特大赛中国选拔赛冠军及总决赛十佳模特和最佳身材奖,第32、33届亚洲发型化妆大赛全场总冠军,2011年“Red Dot”红点设计大赛设计概念奖,金禾杯全国设计作品大赛金奖,东北地区室内设计效果图大赛金奖,第三届全国热器设计大赛第一名等重要奖项。
学校还曾多次获得中国服装设计育人奖和新人奖。2005年,学校被中国模特艺术委员会、服装表演行业评为最具影响力TOP10高等院校之一;2007年,学校成功入选中国服装设计师协会举办的中国国际时装周十周年“十大时装名校”;2009年,学校被评为辽宁省改革开放三十周年服装行业“最佳人才培养院校”、并荣获2009年度CCTV《时尚中国》“十佳设计团队”殊荣。
学校以教育国际化视野,面向世界开放办学,国际声誉不断提升。现已与美国、英国、法国、澳大利亚、日本等22个国家和地区的高校建立合作关系,并在本科生、研究生教育方面进行了卓有成效的交流与合作。学校与英国南安普顿大学、澳大利亚迪肯大学、美国缅因大学等十余所大学开展“2+2”合作培养本科生项目;与意大利欧洲设计学院、英国南安普顿大学开展“2+1”联合培养研究生项目;与日本、瑞典、韩国等多所大学开展互换培养本科生项目。2011年3月,经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部批准,学校与英国南安普顿大学合作举办艺术设计专业、服装设计与工程专业本科教育项目。这是辽宁省内高校首次与世界百强大学举办中外合作办学项目,也是辽宁省内高校第一批艺术类专业中外合作办学本科项目。学校聘请数十位国际知名专家学者作为名誉教授与客座教授,促进学校的学科建设与国际水平接轨。近年来,我校来华留学生教育取得了跨越式发展,现每年招收、培养来自韩国、蒙古、新加坡、俄罗斯、日本等国家的留学生近400名。2006 年以来,已累计接收各国留学生1508人。
54载风雨兼程,砥砺前行;54载薪火相传,桃李芬芳。学校伴随着祖国前进的脚步和现代化建设的进程而不断发展,形成了“博学精思,笃行致新”的校训,遵循新时期“以人为本、强化内涵、彰显特色、开拓致新”的办学理念,在人才培养、科学研究、文化传承、社会服务等方面为国家做出了积极贡献。在新的历史阶段,大连工业大学将坚持科学发展观,进一步加强内涵建设,提高办学质量,努力把学校建设成特色学科国内领先,优势学科全国一流,国内知名并有一定国际影响的有特色、高水平教学研究型大学,成为我国消费产业重要的人才培养基地和科技研发及学术交流中心!
美丽的滨城欢迎您!奋进中的大连工业大学欢迎您!
【专业、层次及范围】
普通本科专业学制四年,具体专业为:
美术学 |
风景园林(待审批) |
雕塑 |
公共艺术(待审批) |
产品设计 |
艺术与科技(待审批) |
数字媒体艺术 |
摄影 |
视觉传达设计 |
服装设计与工程 |
环境设计 |
服装与服饰设计 |
文化产业管理(待审批) |
表演 |
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 |
服装设计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 |
注:
(1)2013年拟面向全国计划招生1300人,具体招生省份及分专业招生计划视我校艺术专业考试合格考生分布情况而定,由各省级招生部门公布。
(2)标记*专业的名称以教育部专业目录调整后为准。
【报考条件】
符合教育部规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报考条件,无色盲、色弱的考生均可报考。
【报考要求】
艺术类专业考试分为省级招办统一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省级统考)和招生学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以下简称校考)两种形式。考生参加我校校考时,所报专业涉及省级统考的,考生必须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
【报考办法及注意事项】
1、报考方式:
考生在原则上可在我校所设考点中任选其一参加专业考试,但对有特殊要求的省份,按照该省的省级招生考试部门和考点的规定执行。如考生在同一年度参加我校两次以上(含两次)相同科目及内容的专业考试,将取消其参加录取资格。
2、报名时须携带以下材料:
◎考生户口所在地区省级招生部门核发的2013年艺术类考生专业考试准考证(或高考报名资格证)复印件;
◎考生本人身份证及复印件(无身份证者,请提供有图像信息的户籍证明原件及复印件);
◎手工报名点需提供考生近期免冠同一底版一寸照片2张。
3、报考我校美术类专业考试的考生可以选定两个专业志愿,但在核发专业考试合格证时,不采用分专业划定合格线的方式,而是根据校考的计划总数,依据教育部规定的比例和考生的成绩,划定全国统一的合格分数线。取得专业合格证的考生在填报高考志愿时,可报考在其生源省公布的招生专业范围的任一专业,录取时以考生填报的高考志愿为准,报考时填报的专业仅作为调剂录取时的优先参考。
4、考生在参加美术专业考试时需自备绘画工具。
5、“摄影”专业学生入学后须按教学要求自备学习所用摄影器材。
6、“表演”专业考生报名基础条件:男身高185cm以上,女生T台表演班175cm以上,镜前表演班(小模班)169cm以上,五官端正,身材较好,体重适中,未婚。
【报名考试时间、地点】
1、美术类专业:
考点 |
报名考试地点 |
地址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长春 |
长春艺术实验中学 |
长春市朝阳区湖滨街788号 |
2013年1月15日-16日 |
2013年1月18日 |
太原 |
太原师范学院 |
太原市南内环街189号 |
2013年1月16日-17日 |
2013年1月19日 |
哈尔滨 |
黑龙江东方学院 |
哈尔滨市南岗区学府路331号 |
2013年1月25日-26日 |
2013年1月28日 |
福州 |
福建师范大学(仓山校区) |
福建省福州市仓山区上三路8号 |
2013年1月25日-26日 |
2013年1月28日 |
兰州 |
兰州市第五十三中学 |
兰州市和政东街84号 |
2013年1月26日-27日 |
2013年1月28日 |
郑州 |
郑州市106中学(原铁六中学) |
郑州市中原东路124号 |
2013年1月25日-26日 |
2013年1月28日 |
桂林 |
广西师范大学美术学院 |
广西桂林王城1号 |
2013年1月26日-27日 |
2013年1月29日 |
武汉 |
湖北省教育考试院标准化考场 |
武汉市江汉区杨汊湖馨苑小区21-22栋 |
2013年1月27日-28日 |
2013年2月1日 |
北京 |
北京城市学院 |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 |
2013年1月29日-30日 |
2013年2月1日 |
无锡 |
无锡市湖滨中学 |
无锡市建业路17号 |
2013年1月29日-30日 |
2013年2月1日 |
石家庄 |
石家庄信息工程职业学院(南校区) |
石家庄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信工路18号 |
2013年2月2日-3日 |
2013年2月5日 |
合肥 |
安徽建筑工业学院 |
合肥市金寨南路856号 |
2013年2月19日-20日 |
2013年2月21日 |
青岛 |
八大关宾馆小礼堂(报名) |
青岛市市南区山海关路19号 |
2013年2月26日-27日 |
2013年3月1日 |
大连 |
大连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 |
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 |
2013年3月1日-2日 |
2013年3月3日 |
贵阳 |
待定 |
—— |
—— |
—— |
呼和浩特 |
待定 |
—— |
—— |
—— |
南昌 |
待定 |
—— |
—— |
—— |
2、“表演”专业:
考点 |
报名考试地点 |
地址 |
报名时间 |
考试时间 |
北京 |
北京城市学院 |
北京市海淀区北四环中路269号 |
2013年1月15日 |
2013年1月16日-17日 |
青岛 |
八大关宾馆小礼堂(报名) |
青岛市市南区山海关路19号 |
2013年2月27日 |
2013年2月28日、3月1日 |
大连 |
大连工业大学服装学院 |
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 |
2013年3月2日 |
2013年3月3日 |
【考试科目及内容】
1、美术类专业:
考试科目 |
满分 |
考试内容 |
试卷尺寸 |
考试时间 |
素描 |
100 |
头像写生 |
8K |
150分钟 |
速写 |
100 |
人物默写 |
8K |
30分钟 |
色彩 |
100 |
静物默写 |
8K |
180分钟 |
2、“表演”专业:
(1)初试:形体考核(包括形体基本数据测量及体貌观测,考生需自备泳装,不得化妆和盘发)。
注:考生需自备7寸半身照片(非艺术照)一张,能反映个人形体条件的资料照片若干张
如有与专业相关的获奖证书,请将原件及复印件一并带来,在报名当天送交于我校教师。
(2)复试:①服装表演考查(考生自备高跟鞋及表演服装一套);
②特长展示(考生自备2分钟舞蹈或形体操表演,自备音乐VCD光盘,并将所用曲目录在开始位置)。
【录取批次】
我校艺术类本科按各生源省份安排的录取批次参加录取。
【录取原则】
(1)德、智、体全面考核;
(2)“表演”专业只录取参加省级统考(不组织此类专业省级统考的省份除外)和我校校考,且成绩均合格的考生;
“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和“服装设计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专业只录取参加省级统考且成绩合格的考生。
其余专业在辽宁、湖南两省只录取参加省级统考合格的考生;在其他省份原则上只录取参加省级统考和我校校考,且成绩均合格的考生;
(3)对文化课、专业课成绩特别优秀者优先录取;
(4)文化课和艺术专业课考试任何一科成绩为零者均不予录取。
(5)根据教育部规定:“对专业测试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高校可不编制来源计划,但须在计划编制系统中相应省份的计划栏内设置为“0”,使合格考生可填报志愿,若专业测试合格的考生达到本校录取标准,则可以参加录取。”
【录取办法】
(1)报考我校艺术类专业考生的录取办法为:
各专业均制定艺术专业课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校考专业即为专业合格证分数线)、文化课总成绩最低控制分数线、外语单科最低控制分数线,在此基础上按专业课成绩和文化课成绩折算后的综合分由高至低录取。
(2)各专业综合分折算方法
① 美术学、雕塑、产品设计、数字媒体艺术、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文化产业管理、风景园林、公共艺术、艺术与科技、摄影、服装设计与工程、服装与服饰设计等专业:
综合分 = 专业课考试成绩×2.5 + 普通高考文化成绩;
② 表演专业:
综合分 = 专业课考试成绩
③ 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服装设计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
综合分 = 专业课考试成绩 + 普通高考文化成绩
【收费标准】
(一)我校各专业学费收费标准如下:
1、艺术设计(中外合作办学)、服装设计与工程(中外合作办学)等专业为38000元/年/人;
2、美术学专业为8000元/年/人;
3、其它各艺术类专业为10000元/年/人。
(二)住宿费最高收费标准为1200元/年/人。
注:以上收费标准以辽宁省物价局审批结果为准。
【学生待遇及管理】
1、学生实行高额奖学金制度,享受面达40%;
2、学生管理按国家教育部《普通高等学校学生管理规定》和《大连工业大学学生管理规定》执行;
3、学生毕业时按国家政策规定就业;
4、为保证新生质量,新生入学后三个月内将进行全面复查,发现不符合招生条件弄虚作假或有舞弊行为者将取消其入学资格,退回原地区或原单位,并将报送考生所在单位予以严肃处理。
特别说明:本简章内容若有与上级相关政策、规定不符之处,以上级政策、规定为准。
【联系方式】
招生业务主管部门:大连工业大学学生工作处
通讯地址:大连市甘井子区轻工苑1号
邮政编码:116034
咨询电话:0411-86323661、86323693
招生信息发布网址:http://zsb.dep.dlpu.edu.cn