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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湖南大学艺术专业(音乐类)招生简章

来源:湖南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3-01-03

  三、报名

  (一)报名条件

  符合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报名基本条件及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标准,并满足以下条件者均可报名,若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统一联考,则考生须取得联考合格证方可报名考试。

  1. 身体健康、五官端正,年龄一般不超过二十二周岁;在专业方面有突出贡献者,年龄限制可适当放宽。

  2. 表演及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身体条件:

  发音器官无疾病,无色盲、夜盲;身高男1.70米以上,女1.60米以上。

  3.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身体条件:无色盲、色弱,矫正视力5.0以上。

  (二)报名办法

  2013年1月12日前,考生需登录湖南大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xmlbm.hnu.cn/zsb/ )填写并打印报名表,本人持身份证、艺术专业高考准考证和报名表到现场报到,并交齐以下材料,经学校招生办公室审核同意后,打印专业考试准考证。材料不全者或超过规定报名时间者,均不予办理报名手续,所交的材料(包括报名费)不予退还。

  1.报名表;

  2.考试费:每个专业初试费100元/人、复试费为220元/人;

  注: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的电视编导方向和媒体创意方向考试,可以兼报。

  四、考试

  (一)时间与地点

考点
报到时间
考试时间(含初试、复试、三试)
报到地点
考试地点
长沙
1月13日~15日
1月16日~21日
湖南大学招生办
(长沙市岳麓山)
湖南大学
(长沙市岳麓山)

  注:我校音乐专业考试仅设长沙一个考点,全国考生均须到湖南大学参加考试。

  (二)考试内容

  1.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

  初试(面试):

  (1)自我介绍

  (2)稿件播读(当场抽题)

  (3)即兴评述(当场抽题)

  复试(面试+笔试):

  (1)新闻播读(当场抽题)

  (2)模拟主持(当场抽题)

  (3)特写拍摄

  (4)才艺展示

  (5)团体讨论(当场抽题)

  (6)笔试(闭卷,统一进行,120分钟)

  2.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电视编导方向)

  初试(笔试,统一进行,210分钟):

  (1)电视片评析

  (2)创意写作

  复试(面试):

  (1)自我介绍

  (2)材料评述(当场抽题)

  (3)回答考官提问(当场抽题)

  (4)特长展示

  3. 广播电视编导专业(媒体创意方向)

  初试(笔试,统一进行,210分钟。与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电视编导方向相同):

  (1)电视片评析

  (2)创意写作

  复试(面试。与广播电视编导专业电视编导方向相同):

  (1)自我介绍

  (2)材料评述(当场抽题)

  (3)回答考官提问(当场抽题)

  (4)特长展示

  三试(笔试,180分钟):

  (1)创意设计(自带绘图、制表的简易工具如碳素铅笔、彩色笔、短尺、圆规等)

  (2)创意案例评析

  4. 表演专业

  初试(面试):

  (1)自我介绍

  (2)朗诵指定文学作品(当场抽题)

  (3)声乐(自选曲目,无伴奏)

  (4)集体小品(考生代表当场抽题)

  复试(面试):

  (1)朗诵自备作品(2分钟以内)

  (2)形体(自选展现形体素质项目)

  (3)多人小品(考生代表当场抽题)

  三试(面试):

  (1)表演综合测试(由评委当场指定)

  (2)回答考官提问(当场抽题)

  (3)才艺展示(声乐、舞蹈除外)

  (三)划线原则

  各专业均按照考生专业成绩从高到低确定艺术专业(音乐类)考试合格考生名单。

  表演专业成绩:三试成绩;

  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成绩:复试面试成绩*85%+复试笔试成绩*15%;

  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方向)专业成绩:初试成绩*45%+复试成绩*55%;

  广播电视编导(媒体创意方向)专业成绩:初试成绩*30%+复试成绩*30%+三试成绩*40%。

  (四)成绩公布

  我校艺术类考生合格名单于2013年2月25日前在我校招生信息网(http://admi.hnu.cn )上公布,同时,合格考生可登陆湖南大学网上报名系统(http://xmlbm.hnu.cn/zsb/ )核对信息和下载成绩单。

  五、录取

  贯彻德、智、体全面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在考生政治思想品德考核和体检合格,专业考试成绩合格,文化考试成绩达到生源所在省(区、市)招办划定的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情况下,播音与主持艺术和广播电视编导专业按综合成绩(综合成绩=考生高考原始分数<不含政策性加分>÷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普通类一本录取控制分数线×100 +专业成绩,其中专业成绩指我校自行组织的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100分)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表演专业按专业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按照我校以上录取原则,湖南省每个专业招收人数不超过专业招生计划的40%;在我校组织的专业考试中,广播电视编导(电视编导方向)、广播电视编导(媒体创意方向)专业考试成绩分别位列前四名和播音与主持艺术专业考试成绩位列前五名的考生,文化成绩只需达到我校在生源地艺术类同批次录取控制分数线即可录取。以上各专业优先录取第一院校志愿和第一专业志愿报考的考生。若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政策有特殊规定则以该省(自治区、直辖市)政策为准。

  六、其他

  1. 学费标准:13000元/人年(以2013年湖南省物价局核定为准)。

  2. 考生赴考的往返路费、食宿费和体检费均由考生本人自理。

  3. 通讯地址:湖南省长沙市湖南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政编码:410082

  联系电话:0731-88823067(工作时间)

  传 真:0731-88823070

  网 址:http://admi.hnu.c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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