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选拔办法
1.湖北美术学院将根据“致美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招生选拔录取计划与招生选拔测试以初试、复试、面试分数按照计划数确定 “致美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入选考生名单。
2、合格考生名单将于2012年12月17日前通过湖北美术学院官方网站进行公示,入选考生名单向各省招办备案。
六、录取原则
凡经“致美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 入选的考生,须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全国高考),高考第一志愿填报湖北美术学院,其高考文化成绩达到我校划定的高考投档资格线,高考录取时不受英语、语文最低分限制,优先录取,入学后直接进入 “致美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选拔学习。(培养方案见《致美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详见湖北美术学院网站主页(www.hifa.edu.cn )—专题专栏—致美拔尖人才计划)
七、监督机制
1、学校将严格按照“公开程序、公平选拔、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致美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招生选拔录取工作。
2、学校纪检监察处参与自主招生选拔录取工作的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实施过程的公平公正。
3、考生递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并严格遵守考试纪律,入学后凡发现有弄虚作假或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入学资格,并上报上级教育主管部门。
八、本实施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其他事项:
一、专业设置:
绘画和设计类专业方向:中国画、油画、版画、插画艺术、壁画与综合材料绘画、水彩画、动画、影像媒体艺术、雕塑、陶瓷艺术、视觉传达设计、印刷图形设计、摄影、环境艺术设计、服装艺术设计、纤维艺术设计、工业设计、展示设计、美术教育、艺术教育。
书法类专业方向:书法。
美术理论类专业方向:美术学(史论)、艺术管理、艺术设计学。
二、报考我校“致美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的考生均须参加由我校组织“致美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招生选拔考试和参加全国普通高等学校招生统一考试(全国高考)。考生是否需要通过生源地所在省美术类专业联考,按该省文件要求决定。
三、未通过“致美拔尖创新人才培育试验计划”招生选拔的考生,均可按相关文件报名参加2013年我校普通本科招生专业考试,按照2013年普通本科招生办法录取。
湖北美术学院招生办公室(全日制本科)
通信地址: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藏龙岛校区)
邮 编:430205
咨询电话:027-81317222
咨询时间:周一至周五(节假日除外)上午9:00-11:30 下午14:30-17:00
各系具体简介请在学校网站上查询。
乘车导航:湖北美术学院藏龙岛校区(湖北省武汉市江夏区藏龙岛科技园栗庙路6号)。从武昌火车站西出站口出站,右行至公交车站乘坐518路公汽至珞喻路鲁巷站,下车行至光谷广场民族大道路口乘758路公汽,终点即为湖北美术学院。从汉口火车站乘10路公汽到武昌火车站转乘518路。(详情请见湖北美术学院藏龙岛校区交通图)
高铁导航:武汉火车站乘坐643直达“光谷广场”,下车行至光谷广场民族大道路口乘758路公汽,终点即为湖北美术学院藏龙岛校区。
机场导航:乘坐机场大巴到傅家坡车站(约10站),乘坐913到“光谷广场”。下车行至光谷广场民族大道路口乘758路公汽,终点即为湖北美术学院藏龙岛校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