十一、考生注意事项
1.报考美术、动画的考生,除画纸、创作纸、草稿纸外,其它绘画工具一律自备。
报考录音专业的考生,除钢琴外,其他演奏乐器自备。演唱、演奏无需伴奏。
2.报考表演专业的考生,参加专业考试时:一律不许化妆;如遇考试时间与其他院校冲突,我院不予调整。进入三试参加专业考试时请自备形体练功服、平跟软底鞋且须参加专业体检(表演学院自行安排)。
3.凡被通知参加复试的各专业考生,均需要在指定的时间到各院、系办理复试手续,复试、三试均由各系通知,请考生及时与系里联系,切勿漏考。
4.所有笔试科目均用中文答题,除了答题笔和准考证件外不得将任何与考试无关的物品带进考场,比如电子辞典等。
5.外籍考生专业课考试通过后,无需再参加文化课的考试。
6.报考两个专业的考生,要分别注意两个专业的考试时间,如果考试时间发生冲突,一定要提前联系系里进行调整,如无法调整只能放弃其中一个专业的考试。
7.考生专业考试通过后,如果联系方式有变化,请到国际交流学院确认自己接收录取通知书的地址。
十二、录取
1.根据考生初试、复试、三试成绩、汉语水平考试成绩(HSK)、体检情况等综合评审后拟定录取名单报学院审批,择优录取。2013年6月底至7月上旬寄发录取通知书。在此之前我们将电话通知录取结果。
2.被录取者将根据考试成绩排名有机会获得北京市教委提供的外国留学生奖学金学费资助。大二,大三,大四时将根据本人上一学年学习成绩和综合表现继续有机会获得这一奖学金。
十三、 其它
1.留学生入学后,学院将对新生进行德、智、体全面复查,不符合条件者,取消入学资格。对患有疾病的新生,经院指定医疗单位诊断不宜在校学习,但短期治疗可达到国家规定的入学体检标准者,经学校批准暂不予注册,保留入学资格一年。三个月内对新生报考条件进行复查。如发现有伪造学历、隐瞒病史、考试作弊行为等不符合招生条件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2.根据学校教务处规定,留学生入学后可免修军训课,军训课学分不需要用其他课程补齐。留学生可免修《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4学分)、《近现代史纲要》(3学分)、《马克思主义基本原理》(3个学分)、《大学生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4学分)四门政治类课程,但需要从学院开设的其他公共选修课中任选4门替换所缺课程。英语课不作为必修课要求,但所缺学分需要选择别的课程补齐。体育课是必修课。
3.学费请在每学年开学两周内按学年一次性以人民币形式付清;特殊情况,必须由学院特批,并请先支付全额学费的50%的预付金,缓交最长时间不得超过一个月。开学两周未交学费者,按自动放弃学籍处理。
如中途退学,所交学费不再退还。
4.留学生入学后均要按中国教育部规定办理医疗保险,每学年600元人民币。
5. 留学生通过四年的本科学习,成绩合格,通过学位论文答辩,获得原HSK汉语水平8级证书,或新HSK6级证书,即可获得北京电影学院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北京电影学院学位授予工作细则》的本科毕业生授予学士学位证书。
十四、联系信息
通信地址:北京市海淀区西土城路4号北京电影学院国际交流学院106室 邮政编码:100088
电话:0086-10-82045433, 82045753/0086-10-82283315 传真:0086-10-82043731
北京电影学院网址http://www.bfa.edu.cn
电子邮件:ao.is@bfa.edu.cn
到达北京电影学院的乘车路线:
乘车路线:从西直门乘375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
从西客站乘21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
乘运通103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
另外乘304、323(快)、392、490、498、562、604、617、658、671、691、836路公共汽车“蓟门桥北”站下车。
地铁10号线“西土城站”C出口往南500米。
声明:学院不举办任何形式的本科专业考试的考前辅导班。凡任何单位及个人以学院名义举办的考前辅导班,学院将追究其责任。
北京电影学院国际交流学院
2012年12月1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