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工业大学创建于1960年,是一所以工为主,理、工、经、管、文、法、艺术相结合的多科性市属重点大学。1981年成为国家教育部批准的第一批硕士学位授予单位,1985年成为博士学位授予单位。1996年12月学校通过国家“211工程”预审,正式跨入国家21世纪重点建设的百所大学行列。
学校现有18个一级学科博士学位授权点,31个一级学科硕士学位授权点,涉及哲学、经济学、法学、教育学、文学、理学、工学、管理学、艺术学等9个学科门类;有17个博士后科研流动站,工程、工商管理、建筑学、应用统计、国际商务、工程管理等6个专业学位硕士培养类别。拥有光学工程、材料学、结构工程3个国家重点学科,交通运输工程、环境科学与工程、机械制造及其自动化、管理科学与工程、信息安全等39个北京市重点学科。
艺术设计学院简介
北京工业大学艺术设计学院坐落在“中国艺术研究院”和“现代文学馆”之间,具有独特的人文环境和艺术氛围。学院的师资来自国内外著名的高校和企业,与各国的艺术设计院校建有持久的学术关系。学院的“民间美术馆”是学生感悟中国设计文化的课堂;学院的“视觉艺术馆”和“学生展厅”每天向学生提供鲜活的艺术信息;各类工作室、实验室是学生的实践基地。学院的教育教学工作以“学生的就业和未来的事业”为中心,通过不断的调整和努力,力图使我们的学生能够“睁开自己纯真的设计之眼”,学会“用艺术设计的眼光看世界”,具备“艺术设计工程师”的素质,早日成为社会主义现代化建设的栋梁之才。
2013年招生计划
专业 |
学制 |
招生人数 |
学费 |
说 明 |
动画 |
四年 |
80 |
10000元/年 |
京外招生计划将参照艺术类“校考”合格生源的分布情况制定;北京市计划招生190人。 |
设计学类(含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产品设计、服装与服饰设计) |
四年 |
300 |
||
合 计 |
380 人 |
注:以上专业文理兼收。
一、报 名
(一)报考条件
1.符合2013年教育部和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规定的高等学校艺术类报考条件的考生。
2.通过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生主管部门组织的艺术类“省统考”的考生。
3.热爱艺术设计和美术事业,身心健康,无色盲、色弱。
(二)报名形式
全部实行网上报名,不受理函报。
1.网上报名时间:2012年12月11 日— 2013年1月6 日
登录北京工业大学 www.bjut.edu.cn 点击“招生就业”进入本科招生网的“特殊类型招生网上报名系统”, 点击“艺术类考生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1)考生按照要求认真如实填写报名注册信息。
(2)考生按照要求上传近期免冠电子照片并确认。
(3)网上支付专业报名考试费100元(另:考生须加0.8元网上支付手续费)。
(4)缴费成功后,考生可根据所安排的考试日期进行选择,确认后,系统将自动生成准考证号(考生只能选择一天考试,不能重复参加考试,否则无效。若所报日期场次考场人数已满,考生只能选择其它场次)。
(5)报名信息填报完整确认无误后,请于2013年1月15日12:00起通过网上报名系统自行打印《准考证》。(《准考证》要求A4大小,且必须为系统生成格式,其它格式无效)。
(6)按照准考证上所示时间、地点参加考试。
2. 注意事项:
(1)报名表中所填写的内容必须真实,否则产生的后果由填写人自负。
(2)网上支付前考生可登陆本系统修改报名信息。
二、考试
(一)考试时间及内容
2013年1月19日(周六)、20日(周日)、21日(周一)
上午 9:00 —11:30 色彩(默写8开)
下午 1:00 —4:30 创意速写(16开,1小时)、素描(默写8开)
(二)考试地点
北京市朝阳区平乐园100号 北京工业大学校本部
★ 我校不在京外设置考场
(三)考试要求
1.考生需持2013年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统考准考证、北京工业大学2013年艺术类招生专业考试准考证、身份证原件进入考场,证件不全者不准许参加考试。
2.考试当天考生按准考证上的考场和考号安排,提前15分钟进入指定考场。
3.考生自备画具(含画板),画纸由学校提供。其它物品一律不准带入考场,画板上不准粘贴各种图案。
4.色彩科目考试过程中不允许出场换水。
(四)成绩查询
1.专业考试满分为600分,其中:色彩(默写)250分、素描(默写)250分、创意速写100分。
2.我校将从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招办调取考生的电子照片、艺术类省(自治区、直辖市)统考成绩及相关信息进行核对。
3.考生可于4月初登陆报名系统查询专业校考成绩。我校将向各省高招办报送合格考生数据,不再单独向考生寄发书面校考合格证,考生可通过报名系统自行打印校考合格证。
三、志愿填报、录取办法及说明
(一)志愿填报
1.获得我校专业考试合格证和生源省(自治区、直辖市)的艺术类统考合格证的考生,同时必须参加生源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组织的普通高校招生全国统一考试。
2.正式填报志愿时,填在本科提前批次志愿栏中。
(二)录取办法
1.从已取得我校艺术类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并符合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艺术类招生条件的考生中择优录取,文理兼收。
2.文化考试成绩达到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类本科院校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
对于按照文理分科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分别按照文理计划录取;对于不按照文理分科投档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录取时不再分别按照文理计划录取。以上都按文化考试成绩加上我校专业考试成绩进行总分排序,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如总分相同按专业考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录取。其中,对于专业总分全国排名前20名、文化总分达到考生所在省(自治区、直辖市)一类本科院校艺术类最低录取控制分数线以上、第一志愿报考我校者,优先录取。
3.我校在专业志愿录取时,实行分数优先的原则。
4.我校对附加分实行调档加分,进专业也加分的录取原则。
5.如查出考生有违法、违纪行为,学校将取消其录取或入学资格。
(三)说明
专业方向:进校学习一年后,根据学习成绩和爱好,学生选择进入不同的专业及方向学习;
毕业证书:艺术设计学院毕业生的毕业证书仅标注专业,不标注专业方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