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1年,我院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办法》(教育部第29号令)、《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校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浙教工委〔2011〕1号)的有关要求,积极做好本年度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现将本年度信息公开工作报告如下:
一、信息公开主要工作概述
2011年度中国美术学院在健全信息公开组织、规范信息公开制度、做好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等方面取得了有效进展,学院各项管理工作的透明度越加增强,充分保障了学院广大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的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和监督权。本年度我院信息公开工作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
(一)进一步健全信息公开组织
学院调整了中国美术学院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学院主要领导担任领导小组组长,相关院领导担任副组长,成员由党院办、组织人事部、纪监审室、宣传部、教务处、研究生处、学工部、研创处、财务处、实验教学管理部、保卫处、工会、校园建设管理处等职能部门主要负责人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原有工作机构的基础上,完善了全校信息公开工作的队伍建设。全院上下基本形成了由院领导统一领导、信息公开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牵头协调、各职能部门各负其责、有关单位与师生积极参与、纪监部门积极监督的领导体制和工作格局,保证了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进一步规范信息公开制度
学院认真对照《高等学院信息公开办法》和《中共浙江省委教育工作委员会浙江省教育厅关于进一步推进高等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实施意见》的要求,结合学院实际,开始着手编制《中国美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中国美术学院信息公开实施细则(试行)》将对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管理机制、信息公开的内容和范围、信息公开的方式和程序、信息公开的监督和保障等各项内容做出规定,从而保障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
(三)进一步做好信息公开的保密审查
学院在认真贯彻执行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同时,还认真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教育部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规范(试行)》、《教育部国家保密局关于加强高等学院保密工作的通知》等法律法规和文件精神的要求,妥善处理公开与保密的关系,既做到防止损害师生员工知情权,又重视防止失泄密事件的发生。为此,学院在信息公开的基础上,明确了信息公开内容的确定及保密审查的责任,要求各部门各单位建立和完善信息公开保密审查的工作程序,确保涉密信息不能对外公开。
二、信息公开情况
(一)主动公开信息情况
1.主动公开信息内容:
(1)学院基本情况的信息。包括学院名称、办学地点、办学性质、办学宗旨、办学层次、办学规模,内部管理体制、机构设置等基本信息。
(2)学院发展规划、年度工作计划、重要改革方案、重要规章制度、重要机构设置。包括学院十二五发展规划、2012年重点工作及任务分解、院党委2012年工作要点、学院“山花计划”信息;处级领导班子年度考核实施办法、中层干部年度考核办法、岗位设置管理及聘用办法、教师教学业绩考核办法、本科生境外交换学习课程认定及学分转换管理信息、“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信息,学院首批重点建设的5个人才培养模式等信息。廉政风险防控机制建设工作方案、公务卡管理暂行办法等信息。成立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包豪斯研究院信息。
(3)与师生员工利益密切相关和社会比较关注的重要事项。重点包括各学历层次和各类学生招生信息;基础部学生专业分流信息;推荐免试攻读硕士研究生信息;学院年度财务预决算概况,收费项目、依据、标准与投诉方式,财经法规、学院财务管理办法以及各项报销要求与规定等信息;学生学籍管理、帮困助学、学生奖励、就业指导等信息;学院干部选拔任用信息;教职工培训、人事任免信息、招考录用、职称评审办法和结果等信息;学院科研项目申报、科研资助和奖励的评审结果等科研管理信息;新建工程和维修改造项目招投标信息;住房出售、分配、住房补贴信息;对外交流与中外合作办学信息;学院各类评优信息等。
2. 主动公开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1)互联网:通过学院OA网、学院外网、各部门网站分别向师生员工和社会公众公开信息,这是学院信息公开最主要和最重要的途径。
(2)各类手册、院报、文件等纸质资料:通过发放院报、学生手册、文件等纸质资料,公开信息。
(3)宣传橱窗、信息公开栏等形式。
(4)其他形式:教代会、通报会、各类会议等形式实施公开。
(二)依申请公开信息情况
2011年度学院信息公开办公室未收到信息公开申请。
三、主要问题与改进措施
实施信息公开是一项长期的系统工程,需要坚持不懈的努力。我院信息公开工作实施过程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主要有:一些部门在思想认识上还存在偏差,重视程度不同,实施情况不够平衡;部门在公开的内容、形式、程序、保密审查等方面不够规范;主动公开、依申请公开等深化信息公开的长效机制建设方面有待进一步探索和完善。
下一阶段拟重点抓好以下工作:
1.加强信息公开工作的宣传和培训。进一步增强认识,认真开展对信息公开有关法律法规和规章制度的学习、培训,促进学院信息公开工作的规范化建设,不断提升学院信息公开整体工作水平。
2.深化信息主动公开工作。进一步明确主动公开的内容和范围,编制信息公开指南和目录,丰富学院信息公开渠道和形式,推进、监督学院各部门、各单位的信息公开。
3.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机制。充分结合原有校务公开、党务公开、“阳光工程”工作积累的经验和成效,积极探索信息公开工作的有效机制。
中国美术学院
二○一二年十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