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音乐舞蹈类专业省统考
(一)考点设置
1.考点分布
音乐舞蹈类专业省统考设沈阳音乐学院一个考点,参加音乐舞蹈类专业省统考的考生须到沈阳音乐学院考点参加考试。
2.专业考场设置
(1)考场按规定配备桌椅。
(2)考场配备钢琴及音响设备等。
(3)每个考场(教室)的门上有明显的考场标识。
3.候考室设置
(1)室内配备椅子。
(2)室内为考生配备饮水设备。
(3)候考室要有标识。
4.笔试考场设置
(1)考场按规定配备桌椅,室内整洁。
(2)考场备有窗帘及多媒体设备。
(3)每个考场(教室)的门上都要有明显的考场标识。
5.考点要求
(二)考试
1.考试时间
音乐舞蹈类专业省统考于2013年1月11日至13日进行。
2.考试形式
音乐舞蹈类专业省统考分专业考试、基础课笔试。
3.考试科目及分值(专业总分满分为300分)
(1)音乐学专业(音乐教育专业方向)
考试内容包括:
演唱:满分为150分。考生自选曲目一首,时间不超过4分钟。考生不自带伴奏,考试时提交乐谱一份,简、线谱均可;
演奏:满分为150分。考生自选相当于中级或以上乐曲一首,不超过6分钟;
听音与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2)音乐表演专业
①声乐演唱专业方向(美声、民族、流行)
考试内容包括:
演唱:满分为300分。考生自选曲目两首,总计时间不超过8分钟。考生不自带伴奏(流行演唱可带伴奏音乐),考试时提交乐谱一份,简、线谱均可;
听音与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②打击乐、键盘演奏、流行演奏、民族器乐、西洋管乐、西洋弦乐专业方向
考试内容包括:
演奏:满分为300分。考生自选相当于中级或以上练习曲、乐曲各一首,总计时间不超过10分钟,不用伴奏;
听音与乐理:成绩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考生需自备各种乐器(钢琴、大件打击乐器除外)。
(3)舞蹈表演、舞蹈学、舞蹈编导专业
考试内容包括:
基本素质测试:技巧、即兴表演,满分共为150分;
自选剧目表演:满分为150分。
(4)音乐类各相关专业听音与乐理考试要求(笔试100分,不计入总分。只设合格线)
①听音(60分):题型——听辨
②乐理(40分):题型——判断
4.考试要求
①考生凭居民身份证、《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和《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音乐舞蹈类专业统考准考证》参加专业统考。
②专业考试前考生需提前30分钟在考场外集合,由监考员统一带入候考室。基础课笔试开考后立即禁止迟到考生进入考场。
③考生需自备各种乐器(钢琴、大件打击乐器除外)。
④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考试纪律,严禁替考、代考,诚信参加考试。笔试时不许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与考试有关的学习资料。
五、戏剧影视艺术类专业省统考
(一)考点设置
1.考点分布
戏剧影视艺术类专业省统考设辽宁大学(蒲河校区)一个考点,参加戏剧影视艺术类专业省统考的考生必须到辽宁大学(蒲河校区)考点确认报名信息和参加考试。
2.面试考场设置
(1)考场按规定配备桌椅和道具。
(2)强光情况下用窗帘遮光。
(3)考场配备钢琴及音响设备等。
(4)每个考场(教室)的门上有明显的考场标识。
3.面试候考室设置
(1)室内配备椅子。
(2)候考室有标识。
4.笔试考场设置
(1)室内整洁。
(2)考场备有窗帘及多媒体设备。
(3)每个考场(教室)的门上都要有明显的考场(教室)标识。
(二)考试
1.考试时间
戏剧影视艺术类专业省统考开始考试时间:2013年1月3日。
2.考试形式
戏剧影视艺术类专业省统考采取全省统一命题,设点集中考试,统一阅卷评分的形式。考试分面试、笔试。
面试由面试评委负责考试和评分,面试小组成员应具有较好的政治思想素质,有较高的专业水平,公道正派。面试小组成员要执行回避制度。
3.考试科目及分值
(1)影视表演专业
统考分为初试和复试。
初试内容:命题表演,满分为150分,限时5分钟之内;朗诵,自选散文或小说片断或一篇诗歌或一则寓言,满分为100分,限时3分钟以内;声乐,自选歌曲(无伴奏),满分为50分,限时3分钟以内。初试成绩不记入复试成绩。初试合格后方能参加复试。
复试内容:命题表演,满分为150分;形体(舞蹈或武术),满分为60分;朗诵,满分为60分;才艺展示(经主考教师同意,加试唱歌、舞蹈以外的艺术特长,如艺术体操、魔术、曲艺、器乐演奏等),满分为30分。
(2)导演专业
统考包括面试和笔试两个部分。
面试内容:命题故事,满分为70分;命题表演,满分为60分;朗诵(自选散文或小说片断,或一篇诗歌或一则寓言,限时3分钟以内),满分为50分;
笔试内容:影视作品分析,满分为120分。
(3)戏剧影视文学专业
统考包括面试和笔试两个部分。
面试满分为80分;
笔试内容:影视作品分析,满分为120分;命题编写故事,满分为100分。
4.考试要求
①参加戏剧影视艺术类各专业省统考的考生不准化浓妆,要展示自然美;自备的朗诵,考生事先一定要做好充分的准备,绝不能照文宣读,不但要背熟,还要将作者所要表达的思想充分地表现出来,语言要流畅,层次要清楚,情感要真实。
②考生凭居民身份证、《2013年辽宁省普通高校招生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和戏剧影视艺术类专业统考准考证参加专业考试。
③每场考试前考生需提前10分钟在考场外集合,由监考员统一带入候考室,面试开考后即禁止迟到考生进入候考室。
④面试考生所用乐器除钢琴外需自备。
⑤面试考生进入考场前,按要求获取面试考号并确认本人考试有关信息。
⑥面试考生进入考场后,先向评委出示面试考号后(不得涉及与身份有关的任何情况)再回答问题。
⑦朗诵时稿件尽量放低,不挡住面部;艺术特长展示如备有录音伴奏带或光盘,交给场内播放人员。
⑧面试考生完成考试离开考场前,到“考毕确认处”核对所有面试科目是否考完,如有漏考,责任由考生自负。
⑨进入复试的考生,须按复试规定的考试时间到指定的考场进行考试,漏考者不能补考。
⑩考生要严格遵守考试时间、考试纪律,诚信参加考试。严禁替考、代考,不许携带任何通讯工具和照相器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