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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中央财经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来源:中央财经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2-12-19

  (六)确认资格:根据我校专业考试结果提出艺术类校考合格候选名单,报请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后最终确定艺术类校考合格名单。

  (七)名单公示:艺术类校考合格名单在我校招生网上进行公示,并同时上报各省级招办进行备案。

  (八)寄发合格证书:公示无误的考生,我校将寄发《中央财经大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专业考试合格证书发放比例为招生计划的4倍。

  五、录取办法

  (一)获得《中央财经大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考试合格证书》的考生,方可报考我校。同时,考生须在规定时间内到生源所在地报名参加高考,取得文化课考试成绩。

  (二)高考按考生所在省市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进行。

  (三)考生体检合格,高考文化课考试成绩达到考生所在省市划定的艺术类本科录取控制分数线(如考生所在省、市招办未划定录取控制线,由我校参考该省市其他类型录取控制线划定)。视觉传达设计(书法)专业考生的语文、英语单科成绩不低于90分(150分制标准)。

  (四)文化课考试和专业考试成绩合格的投档考生,将其文化课成绩(不分文理)和专业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后的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顺序录取。

  (五)艺术类校考合格生源不足的省份编制招生计划数为0,合格考生仍可报考。录取时将所有招生计划数为0省份考生的文化课成绩(不分文理)和专业成绩按5:5的比例合成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照预留计划数排序录取。

  六、入学

  (一)新生应按录取通知书规定的日期报到入学。新生入学三个月内,学校将根据招生政策和录取标准进行复查,凡不符合条件或有舞弊行为者,取消其入学资格。

  (二)入学后,考生所学专业仅限视觉传达设计专业,不得转入非艺术类专业学习。

  七、监督机制

  (一)学校遵循“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德智体美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的原则做好艺术类招生工作。

  (二)艺术类招生的全过程由学校纪检监察部门参与、实施监督,并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

  (三)凡属弄虚作假的考生,一经发现,取消当年报考或录取资格。

  八、工作时间表

  (一)网上报名时间: 2012年12月18日至2013年2月15日

  (二)网上缴费时间: 2012年12月18日至2013年2月15日

  (三)现场确认时间: 2013年2月19日

  (四)测试时间:2013年2月20、21日,具体见下表:

专业名称

测试时间

视觉传达设计

2013年2月20日

视觉传达设计(书法)

2013年2月21日

  九、联系方式

  招生办公室咨询电话:010-62288332(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文化与传媒学院咨询电话:010-62288028(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纪检监督电话:010-62288223(上午8:30-11:30,下午2:00-5:00,节假日除外)

  地址:北京市海淀区学院南路39号 中央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学生处)

  邮编:100081

  学校网址:http://www.cufe.edu.cn

  我校将于2013年1月19日起进入寒假假期,届时可以通过zsb@cufe.edu.cn与我们联系

  十、本简章由中央财经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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