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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北京科技大学艺术类招生简章

来源:北京科技大学    整理:华艺名教育    时间:2012-12-19

  北京科技大学隶属国家教育部,学科涵盖工、理、管、文、经、法,是首批进入国家“211工程”的全国重点大学。2006年,学校成为首批“985工程”优势学科创新平台建设项目试点高校。北京科技大学2013年招收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艺术类)学生,欢迎有一定美术基础的考生积极报考。

  我校与英国、韩国等国家和台湾地区的多所设计学院建立了长期稳定的合作关系以及本科生和研究生交换培养机制,曾多次邀请国内外专家学者来校讲学,多次主办、协办国际性学术会议。我校与多家相关专业机构建立了密切的合作关系,经常举办学术讲座,并为学生提供各类设计实践机会。我系师资力量雄厚,与其它企业和单位合作完成了多项设计项目,其中师生设计团队在第16届广州亚运会火炬竞标中一举夺魁。

  一、培养目标

  本专业旨在培养掌握艺术设计相关知识,具有良好艺术修养、艺术设计及实践能力,能够从事视觉传达设计、数字媒体设计、影视动画等工作的高级艺术设计专门人才。专业方向上以平面及数字媒体中的视觉传达设计为主导,课程设置强调交叉性和开放性,侧重信息社会环境下视觉传达设计与多媒体技术的结合,培养的学生能够适应时代发展,对社会需求具有较强的适应能力。

  本专业注重培养学生的创新意识、设计策划能力与跨媒体的设计实践能力,有针对性地设置了不同方向的选修课程系列,对优秀本科生每届均有保送研究生的名额,就业领域包括国家重点发展的信息产业相关领域、专业设计机构、政府部门、教育机构、文化艺术单位、广播影视及新兴媒体行业等。

  主要课程包括设计导论、设计思维与方法、视觉形象设计、广告设计、视听语言、摄影摄像、计算机辅助设计、动画设计、游戏设计、网页设计、界面设计、数字媒体设计等。

  二、招生计划

专业名称

招生总计划

层次

学制

科类

招生地区

录取批次

视觉传达设计(艺术类)

40人

本科

4年

文理
兼招

北京、河北、河南、山西、山东、内蒙古、辽宁、吉林、湖南

参加全国艺术类提前批次录取

  视觉传达设计专业在招生地区的分省招生计划依据我校组织的视觉传达设计专业考试成绩和合格生源分布比例制定。

  三、报考条件

  1、具有参加2013年全国普通高等学校统一招生考试所要求的资格,外语语种为英语的考生。

  2、报考我校的考生,应按照所在省级招生机构艺术类招生的有关规定,参加所在地区省级招生机构组织的艺术类统一专业考试且成绩合格。

  3、身体健康,符合《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无色盲、色弱。

  四、报名方式及所需材料

  我校只在北京科技大学校内设立考点,报名流程如下:

  1、请考生下载附件:《北京科技大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招生报名表》(本简章末尾处),用A4纸打印并按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粘贴考生近期(报名前三个月以内)1寸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1张。

  2、现场报名:考生本人须按规定的时间现场报名,不受理函报、代报。考生本人现场报名时需携带下列材料:

  ①考生所在省级招生机构发放的2013年艺术类专业考试准考证(或报名资格证等)、身份证及身份证的复印件一份,无身份证者不能报考。

  ②考生打印并填写完成的《北京科技大学视觉传达设计专业招生报名表》,未提前打印填写者可现场领取报名表,按表中的要求如实填写报名信息并粘贴考生近期(报名前三个月以内)1寸正面免冠证件彩色照片1张。此外,现场报名时须再提交一张照片(与报名表中所贴照片同底版),照片背后注明姓名。

  ③考生所在学校或单位同意报考的介绍信(须加盖学校或单位公章)。

  ④报名考试费:人民币180元。

  注:考生准考证将在现场报名时制作、发放。

  五、考试安排

  (一)、专业课考试及考试安排

报名地点

报名时间

考试时间

考试地点

考试内容

北京科技大学
学生活动中心(7斋)

2013年2月28日全天;
3月1日上午8:00-11:00

2013年3月2日

北京科技

大学校内

色彩(静物默写)
速写(风景、静物、人物默写)
素描(人物、静物默写)

2013年3月7日全天;
8日上午8:00-11:00

2013年3月9日

  专业考试成绩满分为750分,其中素描满分300分,色彩满分300分、速写满分150分。

  注:

  1、考生只可任选其中一次参加考试,并必须在当次考前报名,违规者成绩按零分处理。

  2、考试科目安排:上午考色彩,下午考速写、素描。

  3、考生须持本人身份证和北京科技大学考试准考证参加考试,并自备画具及绘图工具(含画板)。

  4、考生应严守考试纪律,发现有替考等作弊行为者,我校将依据教育部有关规定严肃处理。

  5、专业考试合格者,我校将在2013年4月10日前后寄发专业考试合格证,专业考试不合格者,学校不再另行通知。考生可于4月10日后在我校网上查询。

  6、专业考试合格人数约为招生计划的4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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